為什麼國道用里程計費就有變相加稅的質疑

rukawa1 wrote:
問題不少說到使用者付...(恕刪)

我猜新系統架設時應該會是一筆開銷,也許將來成本攤平後還有下降空間~
何況新聞也說『計程費率將比現行用計次推算出來的每公里約一元還要低;走一趟中山高,通行費不會超過四百元。』
rukawa1 wrote:
而且據報導,新制可收到總金額比以往的來的多許多,
這不是變相加稅嗎?

新制把本來不用繳錢的用路人全逼現形了,當然收到的錢就多啦!!!
大小王子 wrote:
有這種質疑的人,是不是既得利益者呀,應該是北中南三大都會區的人才會這樣說吧,那我住雲林西螺,北上不到十公里就碰到員林收費站,南下也是馬上遇到斗南收費站,這樣應該是我們這些人被變相加稅吧,像利用國道都會區用通勤用的人不就都逃稅嗎?所以不要再說變相收費,這樣被收費的人,不就都是笨蛋嗎,使用者付費而已吧



是啊是啊~~~

今天跑了兩趟 嘉義~台南來回

用了八張回數票 一次兩張

剛上高速公路沒多久 就遇到新營收費站

剛過新市收費站沒多久 就下交流道了



以前在桃園當兵的時候 常跑台北

從中壢上跑到汐止內湖 都只要一張

那時候感覺真划算



雖然我住高雄市
偶爾會用到免費的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
但我贊成以里程計費
這樣礙眼的收費站就能拆了
塞車路段也會少一點

高公局長曾大仁表示,高速公路101年底全面改為計程收費後,民眾只要開車上國道,都要付費。至於按里程計費後,收費是變多或變少,不同行駛里程數費用都不一樣,很難說是一定變貴或變便宜。(新聞標題"國道101年計程收費 預估每公里1.09元")
高公局官員表示,目前包括台北、台中、高雄等三大都會區,短途通勤族走高速公路,幾乎都收不到錢。高公局統計,所有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大約有55%是屬於收不到錢的短途車輛,能收到錢的車輛只有45%。(新聞標題"走多少繳多少 短程族跑不掉")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Hans Cheng wrote:
不會每次一堆短程也要硬上高速公路...(恕刪)

我不懂短程距離使用者為何不得使用高速公路
這個邏輯不就跟高公局的阿呆一樣嗎??
台北市人爽了幾十年不用收費, 101 年就終結了.
不過本人覺得 0.5 元/公里 較恰當.
freeman9955 wrote:
台北市人爽了幾十年不...(恕刪)


這是什麼鬼話啊
台北市的交通網很發達
很少人會利用高速公路當平時上下班必經道路
就算你要從北投到內湖,走高速公路絕對不是最快的


最慘的是桃園縣人吧
一堆人住在楊梅到中壢桃園上班,或是住中壢桃園到幼獅楊梅上班
通通都是走高速公路
君不見中山高內壢段永遠都是兩條高速公路的塞車路段NO.1
piccololin wrote:

這是什麼鬼話啊
台北市的交通網很發達
很少人會利用高速公路當平時上下班必經道路
就算你要從北投到內湖,走高速公路絕對不是最快的

最慘的是桃園縣人吧
一堆人住在楊梅到中壢桃園上班,或是住中壢桃園到幼獅楊梅上班
通通都是走高速公路
君不見中山高內壢段永遠都是兩條高速公路的塞車路段NO.1


在汐科上班 可是買不起台北市房子 只好住三重 蘆洲 五股

在信義區上班 住新店豪宅



中壢 內壢的平面道路 都很塞吧!!!

中壢 路也不是說很小條啊 真是想不通怎麼會這麼塞 尤其是那條 中風路 還有 環中

內壢工業區 上下班時間整個就跟市區沒兩樣

如果走平面道路的話 八點上班 大概六點就要出門了



peteclassic wrote:

我不懂短程距離使...(恕刪)


可以呀,誰說不行,只是要付錢呀,只是不爽只享受不付費
yobi25 wrote:
用里程計費 我贊成
可是一公里收一元多 真是一點道理都沒有

中山高早就回收營建成本了
現在應該收的只有養護費 才叫使用者付費吧

如果是像現在這樣己經超收 以後又改為公里計費
只是單純的把400元除以公里數
收取的總額一定會增加 因為本來收不到的使用者也一起收

這些高額超收的金額會退給道路使用者嗎 ???? 不會吧

超收 根本不叫 使用者付費
而是該叫 "使用者雙重付費" ...(恕刪)


贊成+1

另外
這麼重大的決定
竟然還把攸關重大利益的收費系統
交給遠傳ETC
是否又是官商勾結?
標榜肅貪清廉的偉大政府機關
該不該重新規劃發包選商?

否則
又要聽某人廢話
"嫌貴就不要用"或者是"我最痛恨送錢"等等糜糜之音
大小王子 wrote:
有這種質疑的人,是不...(恕刪)

要收費的一定有人不爽
要不就不收費
使用者付費。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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