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ve wrote:
陳定南在任的時後,好...(恕刪)
我國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九十四年十二月廿六日,法務部前部長施茂林下令槍決林盟凱、林信宏兄弟;隔年施茂林又批准鍾德樹的死刑執行令,卻在案卷留下可以讓律師閱卷的伏筆,技術性「槍下留人」。創下第一個死刑執行令已經出法務部還槍下留人的紀錄。這個方式後來被人權團體[律師]廣泛使用在拖延死刑執行時間上,更在2009年由廢死刑聯盟把這個過程翻成中英文對照得交戰守則對外發布流傳,這篇文章詳細說明了在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施茂林簽准縱火犯鍾德樹死刑執行令,卻在公文中附上「死刑確定案件律師聲請閱卷處理流程」相關辦法,讓人權律師向最高檢聲請閱卷,並請求提起非常上訴,案卷後來就扣在人權律師手中,就一直回不到執行死刑的高檢署。過去死刑判決確定後,最高法院將案卷送最高檢,轉呈法務部由部長簽署死刑執行令,三天內應由高檢署檢察官到看守所執行槍決後再公布,律師無法事先得知、更無法閱卷。由於施部長這個無心或是有意得舉動,鍾德樹被「搶救」回來,創下國內第一位被[簽署死刑執行令]超過四年,卻至今未執行的紀錄,之後法務部也沒有再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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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應自外於廢止死刑的國際趨勢◎林峰正律師
被尊稱為法國廢止死刑之父,也是《為廢除死刑而戰》一書的作者巴丹戴爾最近說過,在法國廢止死刑的1981年,如果不是瘋了,有誰敢預測到了2010年,在這個地球上,絕大多數的國家已經廢止死刑。
這個說法清楚地闡明了,廢止死刑運動在短短的三十年間,成功席捲全球,並已經將廢止死刑國家的數目推進到接近一百四十個。2007年開始,接連二年的12月1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呼籲全世界仍有死刑的國家應立即停止執行,因為死刑違反人性尊嚴。2007年的決議有104個國家贊成,隔年的決議受到更多國家的支持。今年,以歐盟為主的已廢止死刑國家,仍努力要第三度在聯合國通過類似的決議,並希望能在不久的將來讓死刑從地球上消失,就好像世界衛生組織在幾十年內消滅危害眾多兒童健康的小兒麻痺症一般。
正當國內有立法委員在行政院施政總質詢時,引爆國內已超過四年沒有執行死刑,等待被執行死刑的死囚人數已達四十四人的話題,來自全世界超過千人以上的廢除死刑運動者,也同時於聯合國歐洲總部日內瓦,召開第四屆全球廢止死刑大會,討論廢死大業的過去、現在及未來。
由於死刑幾已在歐洲絕跡,非洲已有逾半數的國家廢除死刑,自2月24日至26日連續三天的會議焦點,清楚地落在還在執行死刑的中、美兩大國,伊朗、中東、阿拉伯諸國,以及多數不願放棄死刑的亞洲國家,如在經濟上已高度發展,且被歸類為政治自由國度的日本,還有分別已有十二年及四年以上沒有執行死刑的南韓和台灣。
美國這樣的超級強權,在廢止死刑的腳步上一直被人權先進國家質疑、甚至訕笑,不過去年除了是美國的新墨西哥州宣布廢止死刑,也是美國短暫廢止死刑後,又恢復執行死刑人數最少的一年,算是在國際人權界有些交代。另一個經濟大國日本在廢止死刑的腳步上跌跌撞撞,差堪告慰的是,政黨輪替後的新任法務大臣堅持不願執行死刑,也算有小小成果。
在三天的會議中,成為全場最嚴重關切與譴責對象的國家,則非中國莫屬。理由無它,狀況極度惡劣的伊朗、阿富汗與巴基斯坦,因經濟與政治發展極度落後,阿拉伯世界有極為特殊的宗教與文化背景,但中國在經濟與政治影響力快速崛起,卻在人權領域交了白卷。到目前為止,連執行死刑的人數都列為國家機密,還拒絕聯合國專家為死刑問題造訪的要求。因此,中國每年執行死刑的實際人數成謎,據國際間估計應在數千人到萬人之譜。總之,執行死刑人數又讓中國拿下世界第一。這也難怪十餘年來四處奔波拍攝待決死囚的日本攝影家風間聰也按捺不住地說,乾脆三年以後的第五屆世界廢止死刑大會就到北京召開。
會場的另一個焦點是,南韓的最高法院在會議第二天時作出死刑不違憲的判決,這讓原本預期既已超過十二年沒有執行死刑,極可能會在南韓司法違憲審查取得明確進展的與會各國代表大失所望,只能希望停止死刑的政策不要因為最高法院此一判決受到影響。
當然,一直在停止執行死刑政策被拿來與南韓相提並論的台灣,勢將成為廢止死刑運動的下一個關注目標。國內許多議論常以為台灣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但似乎獨獨僅限於經濟與政治議題,場景轉換到人權領域時,就又是另一番思考,不知這樣算不算是兩套標準?台灣正是這世界僅剩不到三分之一還有死刑的地方,「國家殺人」這件事情,就不用向中國看齊了吧?
(作者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本文部份刊登於2010年3月2日自由時報,此為完整原文)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