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r0202 wrote:搞那麼多幹嘛酒駕直接...(恕刪) LDS一點回你:上電椅其實不好,因為還要一筆電椅購買開銷,要說促進經濟活絡效果也是有限,因為電椅不是一次拋棄式的那種~與其上電椅,不如發配交通事故處理中心,經過訓練之後,專責處理重大交通事故;不得易科罰金,但得易服勞役~(事實我本來想講發配交通事故測試中心的,就是模擬的那種啊......)認真一點回你:酒駕除非肇事致死,不然沒有理由判死刑,因為 (被援引到濫的) 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