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
我覺得罰款的作用實在有限,抓到依酒精濃度進去關一陣子比較實在,順便沒入當下駕駛的交通工具,看有多少錢可以買,當然,那種肇事致死的,就判死刑吧
酒駕抓到鞭刑,撞傷人加10下,撞死人加20下(分2次,一次打完太便宜他了),只要肇事財產凍結,等到全部處理完才能動用財產。
fzr0202 wrote:
搞那麼多幹嘛酒駕直接...(恕刪)


LDS一點回你:上電椅其實不好,因為還要一筆電椅購買開銷,要說促進經濟活絡效果也是有限,因為電椅不是一次拋棄式的那種~

與其上電椅,不如發配交通事故處理中心,經過訓練之後,專責處理重大交通事故;不得易科罰金,但得易服勞役~

(事實我本來想講發配交通事故測試中心的,就是模擬的那種啊......)


認真一點回你:酒駕除非肇事致死,不然沒有理由判死刑,因為 (被援引到濫的) 比例原則...
講那麼多
直接抓去槍斃就對了啦

不然每個都以為抓不到他…
關個幾十天應該不錯

我台商朋友在對岸酒駕就被關了10天

他說這10天可害慘他,原本的大生意飛了

比罰錢還心痛
酒駕致人於死者
罰到汽車測試機構
當被車子撞的那面牆
酒駕,既然愛喝酒往後酒駕被抓到後要他先花錢買幾瓶高粱灌下去再抓他去坐雲霄飛車來回多趟不吐的話就無條件放他回去,一但吐就重罰100萬。
我還是覺得抓到不管有沒有肇事直接去關個十幾二十天
當兵都很痛苦了更何況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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