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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symix wrote:
當年在金門當兵聽當地...(恕刪)
我在服役期間擔任師部參謀,也兼任照相官一職.
很不幸的,這照相官的工作也包含了替意外身亡和遭槍決的官兵照相!

所以,在1984年的春天,就親自目睹了師部槍決一名參與搶劫並強姦被害人的士兵全部過程.
你說的沒錯! 部隊槍決死刑犯是採用步槍執行的; 而且是75甲式步槍. 由二名劊子手執行的.
不過,並沒有替該人犯施打麻醉劑.
我至今都忘不了當時的情形. 不論你是否再有膽識,槍決的那個場面絕對是會讓
人害怕的. 該名戰士雖然很帶種,但是面臨死刑還是全身發軟,拖拖拉拉的想盡辦法
想多活一秒鐘的!
雖然事前,師部有規劃讓各單位中比較不受長官管教的士官兵觀看槍決的過程;
但是因為有消息說有人要劫刑場,而臨時更改槍決地點. 致使該項規劃無法實施.
槍決之後的全師緊急集合,司法教育確實是起了極大的震撼作用.
所以,我也是支持不能廢除死刑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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