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騎車與"地方有力人士"發生擦撞~~

建議筆錄跟現場圖
一定要再確定一次是否為你們簽的那份
如果不是的話
建議你們在警局
當場打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要讓警察知道喔)
直接詢問筆錄跟現場圖不符
該怎樣處理

剛看了一下你們畫的圖
你女朋友的確是有切過中間的狀況
如果你要拿這個圖去做鑑定的話
應該是判賠比較多
不過也不會是完全你們賠
對方應該也要負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小單2954 wrote:
看你的圖 好像是你女友騎車靠左邊走
在無標誌線的路上騎車開車永遠都是要靠右的
...(恕刪)


+1  看你的圖。感覺你女友在轉彎處其太中間了甚至已經佔到對向車道,因為看見B才閃。這樣不管他有沒有使用地方有力人士,或是金額大小,你們賠償全額是應該的吧?

但是看圖不准,如果堅持自己沒錯,不要理她協調或是誰比較有力。現在小市民有水果報紙保護,大不了最後上法院讓法庭來做判決。
一點小意見:

既然賠償金額只有幾千元,樓主還是請你女友認了吧,不管如何,就當是一場教訓。

幾乎是所有的車禍事故,當事人都是強調對方的過失,而忽略甚至隱瞞自己的疏失的,與有無背景無關,純粹是人性問題罷了。除非樓主的女友可以證明自己百分之百的無過失,否則這幾千元,就不要太計較這麼多了,儘早和解了吧。
protege5 wrote:
+1  看你的圖。感...(恕刪)


我也+1
看圖我的想像是,你女友在騎機車的轉彎處很靠左邊~或中間...
可能造成B方來不及閃避而擦撞到吧

因此讓B方認為你們要全額索賠,我自己是這樣判斷認為啦
只是對方的態度讓你們很不舒服,應該就是這樣......

說個題外話,若是在GP賽道上~你女友這樣騎是沒有錯
減少過彎的距離,也好保持加速的衝刺
小單2954 wrote:
看你的圖 好像是你女...(恕刪)


+1
看看你自己畫的圖吧!
自己違規了,
還不爽快點,
認錯賠給人家。
就算對方是有力人士,
人家可是照規矩調解,
別轉移焦點!
小單2954 wrote:
看你的圖 好像是你女...(恕刪)
+1
習 慣 性 切 彎
先給樓主說聲辛苦了!
看地圖就知這是哪了...
我是隔壁鄉的,以前以常常經過那裏...(危險的地方阿)
shawn2927 wrote:
上個月寄來第一次調解會的通知~~女友因要上班請不到假所以要求改期,而這個
月第二次調解,我陪同我女友前往,也全程錄音,而B找了某大"鄉代"陪同,過程中
一再強調我女友撞她,然後她有多嚴重之類的...也拿了修車和中醫的單據要求我
們賠償,金額說實在的並不高,NT4350..而我們也要求要扣除我方修車的費用2000,
經調解委員的協調後~~我方同意以NT3000支付B,且保險費用同意讓B申請,但B仍強
調都是我方的錯~~要求全額賠償,而過程中那個某大鄉代盡扯些不相干的案件,且
還責備"我"不會做人,都沒去探視對方之類的....結果當然調解不成~~~~

今天第三次調解,我女友的父親陪她出席,B方則由B的老公出面,還有那"某大鄉代"
B方仍舊堅持全是我方的錯,並到警局調現場電腦圖與照片(我女友機車的車頭照),
不看還好,我女友看到現場圖與我們當初簽名的那份並不相同,且機車前方的擦傷
跟這事件完全不相干,更氣人的是今天我方去調圖時警察說承辦人員不在,說什麼
也不給資料,而對方一要就有,(在這先補充一下,B方是某黨在我們這個村的椿腳..
.其它請自行想像)且在調解過程中盛氣凌人,甚至還拍桌大聲斥喝,扭曲事實,並指責
這次未到場的我態度不佳(我錄音聽了n遍還真的不知我如何態度不佳)且之後對方
陸續還有不明人士加入,甚至連調解委員也一昧指責我方,態度也十分不友善,還威
脅我方會被告傷害罪(那個委員說的),結果當然...流局....
...(恕刪)



樓主你是否沒參與調解?

調解本就會對自己有利之條件陳述,
本件車禍對方受傷所以你女友應逃避不了過失傷害之責任,
調委說你們會被告過失傷害有何問題?
何以讓你說"威脅"二字。

你的文章中故意將問題放在受害人參與調解之人之身分,並將其醜化,
並故意將調解委員之公正性醜化,
你的行為非常不可取。

調解時建議肇事者(即有過失傷害責任之人)應低調並表示願意和解之誠意,
如你們不願接受條件即讓法院處理,
最後你女友會承受刑事責任再由對方舉證進行民事求償,
法院依請求金額是否合理扣除你們損失後依責任比例判決。

這是小案件,
不要太衝動,
不要太急於女友面前表現反而害女友遭受更大損失,
建議和解,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你是否沒參與調解...(恕刪)

你還真的把調解委員當成包青天啊?

要公正性...上法院找看看吧,你不知道什麼叫包庇喔?

連學校的處長都會做包庇的事了,別對調解委員太有信心...
找兩個立委去和她槓

看民代還是立委大

之前我們鄰居因為有點事,找了兩個立委來解決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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