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在新竹郵局內跌倒.....血流一堆

1235719 wrote:
因很血腥....不貼圖

周4下午到郵局繳錢

我走前面

兒子走後面

我走上第8階樓梯.等兒子上來

結果

他一接近樓梯

踢到一塊石頭...跌倒.(那一大堆.沒固定的活動石頭.為室內造景)

額頭撞到樓梯上一塊直角很銳利的木頭(每一階.邊邊都黏一塊很銳利木頭)

小孩...哭的很慘..流很多血.............後來...縫很多針

當時郵局工作人員.送我一包衛生紙.要我敢快送醫.要幫我繳錢.要幫我顧腳踏車.地上血擦一擦

後.....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

是...當爸爸的我沒照顧好小孩....就算了.

還是...去法院告郵局.公共危險罪.要求賠償
有沒有法律系的朋友.給個意見

謝謝..........

自己小孩不顧好

只會怪別人

你應該要告你自己

要求賠償

還不是想要錢
asiacat wrote:
這些是關鍵,沒照片,...(恕刪)


要補照片會比較清楚

簡單說

小孩在郵局室內樓梯前

踢到...(一塊不應該有的石頭....).......才跌倒

額頭撞到樓梯上...(一塊不應該有的銳利木頭)......才受傷
1235719 wrote:
因很血腥....不貼...(恕刪)


純粹是意外+1

自己的疏忽+1

想要錢+1

以後我走路到總統府前摔一跤

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國賠啊?


1235719 wrote:
要補照片會比較清楚

簡單說

小孩在郵局室內樓梯前

踢到...(一塊不應該有的石頭....).......才跌倒

額頭撞到樓梯上...(一塊不應該有的銳利木頭)......才受傷



所以要是踢到應該有的石頭+撞到應該有的銳利木頭的話

你就會認為你小孩子破皮流血是合理的

就不會上來這裡要求大家提供告郵局的方式了






這篇等著被砲吧! 先拿椅子跟板凳來佔位子!

起床刷牙嗆到 --> 告高路潔
上學在人行道跌倒 --> 告市政府
跟同學打架打輸 --> 告家長
中午吃飯噎到 --> 告學校
體育課跑步跌倒 --> 告老師
放學吃麥當當變胖 --> 告賣當當
回家巷口被狗吠 --> 告鄰居
家門口被樹根拌倒 --> 告養工處
吃點心咬到舌頭 --> 告廠商
看電視近視 --> 告賣電視的
睡覺睡不著 --> 告賣床的
半夜作惡夢 --> 告賣枕頭的
尿床 --> 掰不出來了

1235719 wrote:
因很血腥....不貼...(恕刪)


看完前面一堆回復...我覺得大多數人都不懂得維護自己人權...

今天樓主雖小~在台灣發生這種事...

如果是美國..郵局因為他所屬的設施設計不良造成別人身體上有受傷
郵局的主管是有可能被抓去關的...


樓主加油吧! 為自己的權益爭一口氣
兒:把拔~做愛是什麼感覺 父:就像歐鼻康的送阿 兒:那為什麼有人不喜歡戴套子 父:你是有看過誰戴手套歐鼻康
aaraujo wrote:
這篇等著被砲吧! 先...(恕刪)


砲打不出來....可以告嗎?
wibo7619 wrote:
看完前面一堆回復.....(恕刪)


請問台北市的馬路有全部設計良好的嗎

為甚麼負責的人不會被抓去關?

wibo7619 wrote:
看完前面一堆回復.....(恕刪)

問題是

我們台灣是 情 理 法~~ 與美國不同~"~

wibo7619 wrote:
看完前面一堆回復.....(恕刪)


等上班

打0800.....

到郵政總局

看客服人員怎麼處理

在說

1235719 wrote:
等上班打0800.....(恕刪)


頂多賠償醫藥費而已啦

一般大間的私人公司都是這樣的

一種奇蒙子而已啦

難不成你要郵局負責你小孩從現在到大學畢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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