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很多工作都是這樣.....強迫加班~~沒有勞健保~~沒有幫員工投保新制6%其它通常會遇到上例那些情形都是比較弱勢的的勞工競爭力較差不然就是位於較鄉下的地方大家為了一口飯吃敢怒不敢言.....我算是比較會在意這種權利的人...也因此丟了一些工作
看了大家的想法之後我覺得我待的地方還算好了雖然也是有缺點建議樓主也是騎驢找馬吧多增加一些自己的實力工作上的態度稍微轉換一下別只是出賣自己的時間和精力要找機會替自己充電一下提升自己的價值和能力有時候離開那座情深的冷井才會有擁抱一整片藍天的機會
哈哈.....看看就算!試問如果你是主管,你的作法又是如何呢?不要求底下的人加班,全部自己包?替公司付加班費給底下的人?和現在的主管一樣?遞出離職單(老子沒那麼狠心!)?............你的作法呢?你的心不狠,你就永遠只能做"部下"!也永遠只能抱怨!不要老是抱怨別人的不是!換個角色想一想,如果你是現在的他,你會怎麼做?這樣你就能找到答案!
ching714 wrote:不要老是抱怨別人的不是!換個角色想一想,如果你是現在的他,你會怎麼做?這樣你就能找到答案! 在下看過幾個還算「狠」的藍領勞工朋友。去年公司業務量大幅下滑而片面減少工作量致工資大幅下降,故以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5款終止契約,一口氣討了30萬至50萬不等的資遣費(已領取)。接著,又備了5年份的出勤記錄及加班簽單,一口氣告5年份的加班費,不含利息便有約百萬(訴訟中)。附帶一提,法定利率是年息百分之五,比定存還高一些。
這公司已經很名顯違反勞基法了我覺得該採取的法律行動還是要做,有人問今天如果你當主管你會不會要下屬加班?我覺得要看公司組織文化,如果是主管自己要拼業績而不管下屬死活,這個就會因主管良心而異;如果是從老闆往下要求要加班,主管該也會被逼著要求下屬加班,但要求加班的語氣與態度我覺得是主管可以自主的,太差的口氣我覺得就該給予教訓。我當然不建議大家要當先烈,畢竟台灣勞工保護不是很完善,即使依法拒絕加班會有被公司整的風險。當一間公司壓榨員可以增加利潤而不受逞罰,其他的公司沒壓榨的就會有兩個結果,一個是跟著壓榨,一個是倒閉。所以如果今天你要離職了,我覺得你應該要投拆與表達你的不滿--為了你的尊嚴也為了勞工的正義。這減少公司間的惡性競爭,給予台灣一個對勞工較友善的工作環境。說個小故事,我曾到美國一間小公司當小工程師打打工,有件事讓我很驚訝,那天我有事沒做完想繼續處理,下班過了十分鐘後,他們的人事來要求我馬上下班,因為該公司沒有加班費用,如果我不下班他們會有被處罰的危險。
唉~從小到大不都在加班、還沒出社會時、白天上課晚上補習班加班!!直到出社會後、白天上班晚上留下來加班!!畢竟這是從小培養的技能、不爽可以把離職單填好貼在辦公桌下、以防不時之需、到時候不爽就把單子拿出來"鄧桌仔"閃人!!
小迷糊先生 wrote:我目前在某上市電子公...(恕刪) 給你一個概念主管那是在公司時的稱呼在外面路上遇到叫路人甲之前有幾起某某路人莫名奇妙被打然後打人的也抓到了就說打錯了人真是冤枉呀樹大總是會招風的這社會總是有一些人會被莫名奇妙的被打不是沒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