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修訂 侵占國土就地合法

可以侵占平地的嗎
想來侵占台北市精華區公有地
Shuuta wrote:
既得利益者,這只是合...(恕刪)



臺灣好山好水的, 為啥都不好好規劃發展?

一定要這樣亂搞

好像可以看見中華民國的滅亡了
DiabloIII wrote:
森林法修訂 侵占國土就地合法...(恕刪)


這.......只能說各有各的盤算
如果沒通過,下次還要不要選阿

另外,沒通過的話勢必一定要拆,某溫泉區之後沒生計增加失業數字還得了
DiabloIII wrote:
e04.....可以...(恕刪)



之前還笑我同事亂說

東部山林都是 佔地為王

原來這一切都是真的


現在去佔一塊地

不知道來不來得及
~~~以上所言 未經查證 千萬不可參考 否則後果自理~~~
ぼくたちの失敗 wrote:
在這個網站上可以看到...(恕刪)

感謝@一定號召聯署
tim901 wrote:
可以侵占平地的嗎
想來侵占台北市精華區公有地
...(恕刪)


某家族在上個世紀初不也是如此
雖不到富可敵國,但絕對有一定的程度
看兒子也沒大成就,媳婦沒工作,日子照樣過的消遙自在
不能讓這篇沉下去
大家加油頂上來
聯署
king2000 wrote:
不能讓這篇沉下去大家...(恕刪)


http://met.ngo.org.tw/node/738


〈民間團體共同聲明暨連署書〉



反對「森林法」讓寺廟侵占就地合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於5/27審查蔡錦隆等24位委員所提森林法第八條修正案,此法一通過,全台宗教寺廟占用國、公有林地者即全數取得出租、讓與、讓售或撥用國、公有林地之合法資格。我們反對此修正案理由如下:



一、百年來由於山林破壞,已造成嚴重的土石流、水患大災難。山林政策應以國土復育為上位原則,而非持續鬆綁山林開發。



二、此法嚴重破壞國家體制,包括國土規劃、國土復育、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法等。另外,位於山坡地之宗教寺廟更可能違反森林、建築、山坡地保育相關法規,造成水土流失等環境破壞,面對寺廟長期違法的行為,政府主管民政、森林、水保、區域計畫之官員竟視若無睹,已是嚴重失職,如今卻主動修法讓其全部合法,政府威信蕩然無存。



三、讓違法占用者合法化,不符社會公平正義,變相鼓勵人民違法占用、濫墾國公有森林,再想辦法尋求合法化,反正有前例可循。



請立法院諸公,為土地、為人民及後代子孫把關,負起立法委員之職責,嚴謹把關,萬不可讓此森林法修正案草率送入院會通過!



連署反對森林法讓寺廟侵占 就地合法!

歡迎參與「森林希望」2010地球公民暑期營隊
ぼくたちの失敗 wrote:
在這個網站上可以看到...(恕刪)


http://www.wretch.cc/blog/alonggogo
蔡錦隆的部落格......笑得很開心

http://www.flickr.com/photos/li202/
DiabloIII wrote:


http://m...(恕刪)


頂一下,什麼都要就地合法,還在山坡上拼命蓋寺廟,是嫌颱風來死不夠多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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