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飯 wrote:還沒有練成在臺灣要無...(恕刪) 原來還有內幕啊......媒體真的會挑話講,害我想差點衝去馬路上試一下說~~~話說回來,現在電視我只看娛樂台,至少看完心情愉快......其他像是八點檔或是新聞之類的,真的是毫無營養可言
蘋果飯 wrote:還沒有練成在臺灣要無視媒體的功力嗎囧判無罪的關鍵,是在於採信證人的證詞:根本沒摸到後面那段即使XXXXX,只是法官假設,等法官真的這樣判再來討論(想當然爾,媒體當然都拿後面那段即使XXXX來下標,因為不這樣下標你根本不會去翻阿狂笑 以前大家認為法官的權力很大,可以決定別人生死,但其實台灣的記者才是最強的,只要記者高興,要你生就生,要你死就死,可以隨心所欲地摘錄你文章或話語的一部分來大肆發揮,一兩句話的不同,就可以主導人民的觀感、左右輿論走向,連法官也玩不過記者。記者才是台灣最了不起的職業,強!
蘋果飯 wrote:還沒有練成在臺灣要無...(恕刪) 高等法院判決大逆轉,採信兩人的主管證稱,未看到張摟腰等行為,也認定張「即使」有胡女指控的行為,肩、腰部並非身體隱私部位,昨改判張無罪,全案定讞。首先 高等法院採信主管的證詞 未看到有騷擾行為然後 認定 肩、腰部並非身體隱私部位,昨改判張無罪這樣跟記者講得有啥兩樣呢要無視也先看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