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塞 現在摟腰搭肩不算性騷擾耶

蘋果飯 wrote:
還沒有練成在臺灣要無...(恕刪)

原來還有內幕啊......
媒體真的會挑話講,害我想差點衝去馬路上試一下說~~~
話說回來,現在電視我只看娛樂台,至少看完心情愉快......
其他像是八點檔或是新聞之類的,真的是毫無營養可言
台灣法律有問題啦…這法官也是有問題,這樣也無罪…真不知在做什麼!!!
蘋果飯 wrote:
還沒有練成在臺灣要無視媒體的功力嗎囧
判無罪的關鍵,是在於採信證人的證詞:根本沒摸到
後面那段即使XXXXX,只是法官假設,等法官真的這樣判再來討論
(想當然爾,媒體當然都拿後面那段即使XXXX來下標,因為不這樣下標你根本不會去翻阿狂笑


以前大家認為法官的權力很大,可以決定別人生死,但其實台灣的記者才是最強的,
只要記者高興,要你生就生,要你死就死,可以隨心所欲地摘錄你文章或話語的一部分來
大肆發揮,一兩句話的不同,就可以主導人民的觀感、左右輿論走向,連法官也玩不過記者。

記者才是台灣最了不起的職業,強!
我覺得如果女生對男生也比照辦理,那就ok,如果女生總是做出許多限制,陷男生於罪責中,
那感覺有失公平,男生遇到女生得小心翼翼,一碰到就得吃官司,那真的有點毛毛的.

chin1228 wrote:
新竹有一個對女同事摟...(恕刪)

那遇到主動要我抱她
自己來牽我手
還把我的手放到她胸口的算嗎?
我這樣算被性騷擾嗎?
傳說搶到1000個頭香…嘴砲功力將會增進一甲子!
a_wing625 wrote:
那遇到主動要我抱她
自己來牽我手
還把我的手放到她胸口的算嗎?
我這樣算被性騷擾嗎?0o0..(恕刪)


那表示
你要給錢

尾牙就有
表演女郎會自己跑過來
不給紅包 還不離開 ..



我剛剛搭火車
被外勞的胸前2塊肉擠阿擠
我可以告嗎
近來身體欠安.會少上01~~~
蘋果飯 wrote:
還沒有練成在臺灣要無...(恕刪)

高等法院判決大逆轉,採信兩人的主管證稱,未看到張摟腰等行為,也認定張「即使」有胡女指控的行為,肩、腰部並非身體隱私部位,昨改判張無罪,全案定讞。

首先 高等法院採信主管的證詞 未看到有騷擾行為

然後 認定 肩、腰部並非身體隱私部位,昨改判張無罪
這樣跟記者講得有啥兩樣呢
要無視也先看清楚吧

chin1228 wrote:
新竹有一個對女同事摟...(恕刪)


可能法官怕自己下次也要上法院,弄個判例先...
chin1228 wrote:
新竹有一個對女同事摟...(恕刪)


總算有一個法官沒有那麼腦殘了~
接下來就要廢掉
性侵害防治法

性騷擾防治法

兒童福利法

這些惡法,另外再修憲明訂以後不得訂定類似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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