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跟我同事當初也是好朋友,好像連他父母都很熟(他父母很窮),是以投資的名義借他的...
現在三不五時都會聽到我同事打電話說去提醒該還錢了(分期一點一點還),但老是聽到啥這一次沒錢還,啥現在手頭很緊等等..的藉口,我同事人太好,只會私底下傷心與生悶氣,那是她所有的積蓄,為了這件事被家人不諒解...,到最後我覺得那個人還會接我同事電話已經算是奇蹟囉...
所以1.人真的不可以太好 2.不管多好的朋友都不要牽扯到金錢的問題(好吧..中午沒錢吃飯不算)
3.該拿的還是要拿回來...
請教一下各位,怎麼在法律上處理這種事情??,該怎麼在法律上保障自己並要求對方還錢,我們不是銀行可以要求對方薪水一部份還錢(可以嗎?)那到底該怎麼處理勒???要發啥存證信函嗎??(有用嗎??)

我還蠻喜歡我同事的,一直很想幫助她...

過了年後他說


, 他又問候我家人, 他之前有用的一個理由是他爸過世了, 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