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常貼文推介產品,應屬「薦證式廣告」...

所以也不能在自己的blog放四處吃美食...不對...是吃「食物」的心得了嗎?
那也不能寫看了某本書的心得報告或書籍簡介了...
好像戒嚴喔!真不喜歡這種法案

我很喜歡到處看人家對同一家店的看法,信不信倒是其次啦
但萬一三不五時就有人因為這樣被罰
以後就沒人會寫了
那,這樣和沒有網路文章有什麼兩樣?
就好像十年前網路不會看到人家去吃食物的介紹、看某本書的心得一樣
台灣不要過這種法案啦
基本上這樣才公平,
不然說不好就要被店家告,
然後一堆推薦的部落格,
很多都有收到商家的好處,(例如免費商品試用也算是)
不過執行上應該很困難,
以見證人為例,
唯一有被開罰的是溫小姐,
但最近卻被法院判決撤銷,
(500元的東西賣你快1萬也不算詐欺)
所以法令訂在那邊也不見得會被執行.....真是w.t.T
我倒覺得....
之前我寫過的分享文都應該去跟那些業者收廣告費才是



開玩笑的
有時候用到那種超好用
會解決多年來困擾、設計又貼心的東西
就會很想寫出來跟大家分享阿

我覺得其實有時候廠商找部落客,
也可以讓人知道他們家的東西
用起來會有哪些情形、哪些優點、哪些方便的地方
沒有那些專業的達人或是文筆很好的部落客
有時候買回家,也會常常無法物盡其用的...

個人見解啦
句點株式會社社長驚驚,不要再叫我色長了>////
01一堆開箱文,純分享嗎?懷疑

[開箱]兩字應該改為[廣告]
阿米孤 wrote:
01一堆開箱文,純分享嗎?懷疑

[開箱]兩字應該改為[廣告]...(恕刪)

妳已經觸動站方敏感的神經
保重
還好吧
你管人家要不要廣告
喜歡就買不喜歡就不買
tinashen wrote:
妳已經觸動站方敏感的...(恕刪)



吼~~你糟了你。

管妹聞到血腥味了。(舌伸出舔嘴唇中...)
真慘

說好話,變成打廣告

說壞話,跑來告我

真是無所適從啊

努力說實話!

黃仲崑 wrote:
真慘說好話,變成打廣...(恕刪)




部落客推薦不實 將連帶賠償十倍報酬
=> 那如果是廣告不實 ??



-網路談股開罰 部落客恐慌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891395&p=1

那 部落客
以後不能批評 店家 -> 會被告

不能 說太好 -> 廣告不實

拿先前新竹公道五 那家新開的 , 朋友去吃 跟本沒鬼頭刀 ..
用餐區 要一堆人排隊 , 大店面 不分開點 ..真得是差透了
還賣 499 比南部貴 .

不能談股票

那要寫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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