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交通罰單申訴 請個位大大多多教導

在現行法規沒有改變以前,可笑的法規,還是違規。
下次記得油門一拜,什麼事都沒有。
max00770077 wrote:
要是走到第二條路到法院我就認陪殺出,老闆不可能讓你請假去打官司(頭路要顧)


那你還是現在就乖乖去繳好了
因為告發單位的回文 一定都是你不對
要不然他們開你單幹麻
根據我的經驗 走到第二條路走完大約要四個月
不過那也讓我省下9萬元和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重考)
如果罰單的金額不高 我也不會想搞的那麼疲勞
回答千年的問題
警察有攝影機+照相機都沒辦法舉證(請問我要如何文字說明)
外加我有問警察名子+分局(只給我台北縣分局其餘都不說,請問我要找誰)
到開罰單死都不給我看照片,是他們先說有照片為證據。
直接開罰單簽名,難道可以不簽就跑了嗎
PS:要是到法院就認喔

還是感謝各位大大的分享

max00770077 wrote:
回答千年的問題警察有...(恕刪)

假設我闖紅燈被抓到,警察也許有攝影機、照相機,但拿不出照片。
事後得知某某分局,現在不承認有錯,但是罰單有簽名。
誰真誰假,第三者如何判斷?
乖乖繳錢,下次學聰明點。
max00770077 wrote:
到開罰單死都不給我看照片,是他們先說有照片為證據。
直接開罰單簽名,難道可以不簽就跑了嗎
...(恕刪)


你可以不簽,警察會在罰單上加註 拒簽收 幾個字,然後你會收到交通事件裁決所的公文通知你幾號前到案
如果太久沒去罰單恐有加倍的處罰。要知道開單員警姓名去裁決所或監理單位申請罰單影本,上面會有員警署名。

至於要跑法院恕本人尚未走到這一步,如果你有心的話可以在異議書上跟法官說說看請開單員警到法院
最起碼可以對質一下.......

另外警察現在都隨身帶錄音筆,建議民眾也在被開單時錄音錄影搜證,不要被條子唬了,當然自己惡意違規那種被抓到是自己該反省....

警察有槍、有權利

民眾只有保護好自己的權益,不必去求警察委屈自己

最好是能冷靜的拍下當時違規路段,和員警所在位置,時間,有異議的理由,員警的說法等

不過這點我那時做不到(氣瘋了)
那我知道要如何做
主要是我簽名,因為第一次被開罰單沒有經驗
傻傻的就簽名,還有我敢說要看照片是因為我
沒錯喔,才敢說較他哪出照片,只為有攝影機+照片
可以洗刷冤情,還有警察大人自己先說他們有照片為
證據,本來是要開我闖紅綠燈+維規XXX轉也搞不太
清楚,後來發現沒照片看到我機車頭朝民宅就改開我
逆向行駛,主要是要閃警察怕撞到喔車頭轉方向。
只能怪自己好傻好天真
傻 傻 傻 傻 傻 傻
官字二個口:所以說起來口口是道
人字沒有口:所以是有口難言


還是感謝大大分享經驗
max00770077 wrote:
主要是我簽名,因為第一次被開罰單沒有經驗
傻傻的就簽名,還有我敢說要看照片是因為我
...(恕刪)


簽名是否等於承認自己是違規?放棄自己的權利?(應該是只是表示自己收到此張罰單}

我想應該不是,樓主可打電話到裁決所問,像之前被開單的金額已繳清,但好像還是可於裁決書文到
後20日項相關單位與地方法院申明異議

兩條路可以並存,裁決所事務員並告知要申請異議必須得開裁決書才可以

唉.......勞民傷財

看到警察離遠一點,警察要開你單,這一條開不到就會想開你另外一條,除非你真的給對方毫無理由開罰單的藉口

離遠一點!
max00770077 wrote:
那我知道要如何做主要...(恕刪)

正解早已出現了,至於要如何做,樓主自行決定。
講一大堆實在看不懂重點是什麼
真的有違規就繳錢吧
除非無中生有~不然還是別浪費時間了
敢作敢當
cga1862 wrote:
講一大堆實在看不懂重點是什麼

其實我也想這樣講
但是又怕被講是警察護衛隊我就不敢講@@

違規就是違規
不是什麼陷阱不陷阱的問題或者什麼照片或照相機的問題
考駕照時就有叫你讀什麼標誌代表什麼限制
或什麼標線代表什麼意思
違規了才怪警察開你罰單
怎麼都不先檢討自己是不是真的違規了
在01還是嘴砲回應就好,太認真回應只會讓自己爆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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