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謝各位回答不過又有一個疑問以我女友來說 他是在星期五晚上遺失的隔天又是六日 似乎有週休2日制那假日丟掉的人沒法掛失這期間若是被不肖人士利用不就麻煩了?聽上面大大說要報案 當時女友去只有讓他備案又看到網路資料說現在已經不用去金融徵信中心掛失了具女友說 警察說這備案若是被盜用依然沒用女友問該怎麼辦時 警察還要他去金融徵信中心 怎麼連警察說法都落後了?看到大大和網路上的一些的案例 讓我頗為擔心阿...不過女友倒是挺悠閒的
Seventh Moon wrote:再次感謝各位回答不過...(恕刪) 備案 就算嚕!可以證明這期間非原主人使用...戶政有你相關資料,只要在這期間內所發生的問題,都不會影響到原主人。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http://www.jcic.org.tw/
我親身的例子~身分證在考汽車駕照時遺失..後來當時警察也是讓我備案, 不過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後續的故事比較麻煩一些,我因為掉了一張身分證, 卻同時多了一部BMW525 及一部賓士260E ,原來是被拿去借屍還魂用了~ 偷新車偽造一些進口資料, 用我的名字新領牌!結果其中賓士那一部不知道是忘記處理還是來不及處理怎樣的, 稅單寄到我家,我老爸老媽還問我怎有錢買車(當時只知此一部賓士), 後來為此還跑了N次的監理單位,結果, 很神奇的事情發生...一位親戚當警察,剛從別地方調到台中..結果不到三個月,竟然看見那部賓士停在路邊, 親手抓到那部賓士車! 半年多之後, 才又接到松山某警局來電告知, 我竟然還有一部BMW事後也跑了幾次法院做證人, 証明身分證遺失被冒用, 這期間我和汽車保險公司還無緣無故反被告過(被控誣告), 因為不知怎的又牽扯到另一人(而該人當時在獄中), 不過也沒起訴!這三~五年後還一直收到監理單位寄發的汽車的稅單, (當然,我已經不知道去說明多少次了), 也拿過判決書給監理單位看過, 誇張的是, 有次某承辦人竟然要我繳交稅款及繳回牌照後, 才願意幫我撤銷那個車牌及相關稅款! 當然, 後續早都處理好了, 不過勞心勞力不少嚕!現在事後回想也開自己玩笑, 安慰一下自己, 不錯, 在20歲時就能曾同時擁有雙B的人應該也不多了! 所以遺失身分證真的要小心啊! 輕忽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