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會說明扣薪範圍...每月薪水、紅利、獎金、考績...等都會包括在內....
所以一般是每月領取總金額的1/3
世事難料~~POO wrote:
^ ^~不過,年終跟分紅沒被扣,我也不知為什麼?
正常來說是要扣,不過可能你們家的會計沒有扣,還是以每月固定金額匯款...
這要看債權人要不要查,比如說太不合理時,債權人/行政執行署可能就會詢問...
Iron_oxide wrote:
扣1/3是扣你戶頭裡的錢或薪水
而薪水標準.......也就是你當初的投保薪資
通常是所有戶頭裡都沒有錢可以扣了才會用到每月扣1/3薪水
如果用領現金的方式且戶頭裡沒錢那就扣不到你的錢了
而獎金不用報稅也沒有算在薪資裡的與扣1/3無關
不過獎金這種名目也可有可無
就算沒有給你也不關勞基法的事
戶頭是指存款嗎?存款如果是執行標的,在債務範圍內,都是全扣...
存款與薪水的執行這是不同標的,應該不是如此計算??
您的說法,與現在扣薪強制執行似乎不太相符...
一般來說,是如樓下大大所說的,在出納、會計那邊就會先扣起來了,
跟匯款或現金發薪沒啥關係,與投保的勞保薪資也沒啥關係,
因為是看債務人的實際薪資所得...
上班族的薪資,公司報稅時會報全額支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