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 my wrote:樓主!! 小偷很可惡~確實該抓 也很能體會你損失物品的心情不過還沒有實際證據的狀況下 任意公佈他人影像有沒有問題是不是先考慮一下) 先謝謝你的關心因為該嫌犯手上提的紙袋和大電腦包,同事已經確認就是她放在辦公室內的比對失竊物品,也符合這幾個袋子的容量種種證據都顯示他的嫌疑非常高,我只是不想在文中直指對方就是犯人連小妹妹放在桌上的摩斯雙人分享餐送的手提袋也被拿走說真的我很難理解這傢伙的需求到底是甚麼
經過了兩個多月,這件案子依然是沒有下文說相關的資料已經送去比對,也是石沉大海今天聽到附近公司遭竊的消息,請同事過去了解一下雖然是模糊的側錄影片,同事還是一眼就認出來是同一個竊賊同樣被偷了筆電和現金看看上一次寫的最後一句 "至少希望附近不要再有被竊的下一間辦公室.."還真是諷刺...更諷刺的是都是同一間保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