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樓主末學說一下這種事情好了。如果有安全考量的話,你可以通過寄發存證信函的來向對方提出要求。而存證
信函的書寫我建議是委託律師。因為有經驗的律師可以利用存證信函來收集到足以讓對方傾家蕩產的證據,退一
步講可以讓對方幫你作證你沒有行車不小心。搞不好他被存證信函嚇到,那就更好辦了。按照末學之前幫同事、家
人、自己【謎之音:做你家人、同事真倒楣】處理這種事情的經驗,存證信函寄出后2天【雙掛號,確定對方收
到】內就會有人來和你談事情了。他不找你沒關係,收到存證信函后沒有回應的話,正常的律師知道怎麼放大這
點,轉變成對方態度有問題,從而增加談判籌碼。
至於對方頻頻露出那“被你認為在示威的刺青”你或許可以考慮一下針對這方面提告。時機不好,靠官司發財的也
不是沒有。我們雖然不是那種人,但是找死的肥羊上門,不宰那是對不起自己!
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最後處理這種事情的時候,最好是能和氣的進行【談不妥的話和氣的打官司也可以】,留給對方一點後路,一方面
留的情面,好日後相見;一方面也省得他鋌而走險。如果談的不順利的話,就委託律師去處理,不要因為對方的背
景什麽的弄出點意外。
最後,祝願您的事情能個有個圓滿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