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xking wrote:我比較提倡的是 性侵孩童者 一律採鞭刑 或是把罪犯給閹割比較快~ 也許如同回教國家樣將這些問題人物直接公開槍斃才會更有效; 人權是拿來保障人的, 衣冠禽獸沒資格受到人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