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伯 wrote:我是覺得台灣人怪怪的 你的想法更怪哈拉伯 wrote:責任制不二價大家都在罵資方有高額加班費大家也要罵資方 做不完的事叫『責任』永無止盡的加班叫『有高額加班費』哈拉伯 wrote:不然是要資方怎麼做 沒有比較合裡的做法嗎??哈拉伯 wrote:還是他自己沒有能力去換其他工作 這個是老子有錢,不爽不要做的意思嗎??那還立法保障勞工是做什麼的??
陳曉英 wrote:人命不值錢台灣的政府...(恕刪) 台灣政府以什麼為導向........看新聞就知道了這是個政治國度至於事情真的要多角度去看待上面有板友說 工作時間太長 沒辦法找工作這點我覺得有點偏頗了沒有人說 換工作的期間一定要在原工作單位邊做邊找吧何不乾脆點 辭職 之後找工作還可以休息一下山不轉路轉 路不轉人轉當工程師 有點積蓄才對吧?不至於工作空窗期會斷糧才是或許....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苦處.....
我覺得當公司只給4萬月薪,卻要你每天加班到深夜,這種工作實在沒什麼好待的,換算成時薪連基本工資都還不到,為這種工作賠上健康和家庭一點都不值得...我覺得這篇文章除了警惕資方得善待員工外,勞工朋友也必須自己拿捏好工作和生活的平衡點,很多東西不是錢能夠換來的...
crystalviolet wrote:我覺得當公司只給4萬...(恕刪) =========================台灣科技業風氣使然很難改善, 個人先前服務公司 audit 某大代工廠工廠發現晚上 8:00 之後仍有員工在從事生產工作下令不准出貨, 讓血汗工廠大震動直到代工廠改善為止(合約內寫的清清楚楚, 多半業務單位視而不見) , 試問? 哪家台商可以不管出貨, 停線讓員工回家休息?當大老闆 帶著兩個小秘書, 晚上/凌晨 1:00 要跟你 review cost,還號稱" 很犀利", 由上而下, 你敢早走?大概是家裡有兩把銀子不缺這份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