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 wrote:相同的命...他們在自己國家天災死掉的話...大概也只能拿幾千元(RMB)慰問金!(恕刪) 這可不僅僅是天災~況且都保了旅遊險,不至於幾千RMB吧~話說回來,要是我,我可不会在那種天氣經過那種地方去送死~
justbook wrote:阿陸友情路過已經,已經是很不錯的數字了。如果在大陸本地掛掉,會少很多。以我的經驗,航空險是20萬人民幣 你LAG了,航空保險是20萬,但航空公司還有賠償,早就大大超過這個數字了。以下是前幾個月大陸伊春空難理賠數字:伊春空難事故的賠償正進入關鍵時期,雖然河南航空於8月30日公佈了“8·24”飛機墜毀事故遇難旅客賠償標準,即每位遇難旅客賠償總額為96萬元,但相關專家認為,這一數值不應是最終的賠償數額。據了解,依據2006年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64號《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國內民用航空運輸旅客傷亡賠償最高限額為40萬元人民幣,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最高賠償限額為3000元人民幣,旅客托運的行李的最高賠償限額為2000元人民幣,共計40.5萬元人民幣。河南航空這一次的賠付標準是考慮到2006年以來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計增長幅度,賠償限額調增至59.23萬元,再加上為遇難旅客親屬作出的生活費補貼和撫慰金等賠償,航空公司對“8·24”飛機墜毀事故每位遇難旅客的賠償標準總共為96萬元人民幣。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起淮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上述賠償在目前空難事故原因尚未查清的情況下,只能屬於基本賠償。張起淮認為96萬元的標準仍然較低。他表示,應在同命同價的基礎上,按餘生計算法等,對不同年齡段的人及不同情況來給予額外賠償。也應參考收入的差異以及在空難中遇難的性質等。記者註意到,除航空公司的賠償之外,商業保險公司在此次空難事故的賠償中也發揮了很大作用。保監會近期公佈的數據顯示,此次空難理賠涉及20家保險公司,預計賠付2543.98萬元。可想而知,雖然遇難者的離去帶給親人的是無盡悲傷,但是機構的賠償還是會給生者帶來安慰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