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暮 wrote:
國家賦予公權力卻不能有效解決民眾的問題,
那要警察幹麻??
也難怪社會上有那麼多對警察鄙視的聲音了。
現在台灣還有公權力這種東西嗎???
警察除了維持社會治安還要解決民眾什麼事情???
請別把政府其他單位該負擔的業務再丟給警察負擔了
讓警察專業的維持社會治安吧
什麼業務都找警察處理
那政府其他機關是不是也不需要了
警察要查戶口
那要戶政事務所幹嘛???
警察要管噪音
那要環保局幹嘛???
警察要管垃圾亂丟路上有貓狗屍體
那要清潔隊幹嘛???
現在違法犯紀的人那麼多
那還要人幹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