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0988 wrote:
很抱歉又是抱怨文繼上...(恕刪)


教育部明文規定
罰站超過兩節課就是體罰。
況且今天如果剛站5分鐘,學生突然暈倒撞破頭,
這是傷害罪,妳老婆擔的起這刑責嗎?

教育部明文規定
不可傷及學生的自尊,
今天如果妳老婆覺得他寫得醜,講話稍重一點,那個學生覺得自尊受損,家長帶議員跟記者到學校來質詢,
妳老婆擔的起責任嗎?

不知寫字體是指寫很多次嗎?
提醒一下,寫字不要寫太多次,寫太多次是 罰寫,有體罰的疑慮。

多跟你老婆聊聊,多支持她。
建議不要用放棄的字眼跟想法,不然妳老婆會工作的很痛苦。
畢竟就算妳老婆放棄他,不代表就不用見到那個學生。
換個方式教,盡力而為。

放寬心想,畢竟每個父母對子女的要求程度不同,家庭背景不同,不是每個人都希望子女成龍成鳳。
妳老婆硬要阿貓阿狗去當龍跟鳳,對方痛苦妳老婆也是痛苦。

總之一句:
現在教育是服務業,賓主盡歡就好
涂拔瘋木工 https://www.facebook.com/tupawood/
chris0316 wrote:


現在教育是服務業,賓主盡歡就好
...(恕刪)


所以這種家長只是認為她的小朋友在學校裏面過得快樂就好...不要讓他感覺任何壓力!!!
學校只是托兒所...功課去補習班補習就好了!!!
賓主盡歡的做法就是不管他...只要他不被欺負就好!!!
用腳踢破別人的頭...還不只一次...
自己的小孩是寶...別人的就不是嗎!!!
用聯絡簿盡到告之的責任就好,

現在的社會動不動就擔心自尊

罵他,自尊心受傷

罰站,自尊心受傷

體罰,自尊心受傷

如果家長擔心老師這些行為會傷了孩子小小心靈,

那就放牛吃草八,等哪天出現在社會頭版,媒體頭條時

後悔的絕對是從小最袒護他的人



+1
亂寵小孩,沒有是非心的怪獸家長
在小霸王長大後,一定可以第一個感受到
到時再後悔吧,只能祈禱身邊的人不要被那些生而不教的人的x寶貝害到

NIKON001 wrote:
用聯絡簿盡到告之的責...(恕刪)
這死小孩如果不是有過動等疾病,就是家長太寵

版主請老婆對這死小孩"放牛吃草"就對啦~或直接丟入"冷凍庫"

要放寬心喔...
FB粉絲頁:在夢想的路上
個人覺得當老師是很辛苦,建議好好對您的另一伴心理建設一番,這樣就放棄學生,似乎是一位已失去熱誠及該有的使命感、信念的老師,那就是不是該考慮離開教職,給有心從事教職的流浪教師一個機會。
我覺該被教育的是家長而不是學生

這位家長已經過度保護孩子 講難一點 根本就是在當"孝子"

孩子還小 但也該試著讓她去學習面對壓力 而不是逃避

家長這樣做 只是在幫助孩子 如何學會逃避

如果不適時導正回來 我看以後社會版面又會增加版面嚕
教育是服務業,賓主盡歡就好

講得真好

雖然你老婆很難接受,不過這是事實
孔老夫子那套倫理已經不適用了
別放不下心

下一階段的倫理崩壞
可能是社會的
也可能是父母的

以後聽到父母不過是法律規定要養我的人
一點恩情也沒有的,


基本上你我有生之年是可以聽到了



如果
你出事老闆就要你 賠錢賠錢
老闆出事就跟你說 你要有共體時艱的患難情操,減薪一起渡過難關
你覺得如何?
你不會找個腦袋不聰明的老師教你兒女吧!
聰明的老師與你會如何面對你老闆與納稅的民眾

責任不在你老婆身上
社會人民的潮流走向就是這樣
光老師一廂情願有教育熱誠是沒用的
無法擋住潮流的
換幾個老師都是一樣,不過是多個替死鬼
除非潮流改變
那就要靠社會的民眾觀感改變自救才有可能


會有事小孩
有非常大的機率是家長寵壞的
少部份才是疾病
親戚中也有兩個類似的孩子. 其中一個我們比較清楚因為他們家和我們家常往來. 這個小茶包從進一年級開始, 父母跑學校跑到可以領全勤獎了. 全校老師都知道有這號家庭. 後來疲憊不堪的老師就採取了 "隨你們的便" 的方式, 只要小茶包不去惹其他同學就好了. 結果再次分班時, 新老師早有耳聞更是採取放小茶包吃草方式...他的父母最後就讓他轉學了, 結果還是一樣, 因為教育界並不大阿, 高雄縣市的國小老師恐怕都略知一二.

雖是親戚但仍是 "外人", 不便多說什麼, 可是我心裡清楚的很, 哪天那父母不再為孩子強出頭, 那就是這孩子還有救的時候...可惜, 他現在已要進入國中了仍是一般樣, 只是變成了大茶包了.

Jeff0988 wrote:
很抱歉又是抱怨文繼上...(恕刪)

那是你在這裡的描述,不知道在家長眼中是如何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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