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ven_0311 wrote:最近發生一件我不知道...(恕刪) 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不得無故扣薪或押薪不發.請注意你押薪是否合理合法.(外場人員的工作執掌是否有:未收帳需員工負擔的條例)員工縱使工作不符預期,也不能以扣薪為手段.
seven_0311 wrote:最近發生一件我不知道...(恕刪) 我們店裡常常發生這種事 但是都在忙碌的時間發生 因為大家都忙有時候沒注意 有的客人就跑掉了(不知道是故意還是忘記?)但是我們都是自己認賠 不會叫員工賠償我是不知道你那桌客人是消費多少啦如果是小錢 就不用跟員工計較 當老闆的要大器點畢竟員工來工作也是來幫你們賺錢的 不需要跟他們計較太多
seven_0311 wrote:最近發生一件我不知道要如何圓滿處理的事!小弟的餐廳在某天中午外場人員竟然沒有收到一桌客人的錢!! orz而且當天中午就只有那桌客人!! 無奈在發生當時她自己也說沒收到就從她薪水裡扣! 無言所以在十號領薪水時我先用暫扣的方式~~我想或許這組客人還會再來,或是如果一二個月後真的都沒來,我想再來處理責任比例問題!!但現在這位外場人員認為我不應該暫扣錢,因她覺得她很認真工作不應該被罰!!現在叫她家人來要這筆錢!! 無奈無奈請問各位01老闆們~~我該如何處理呢?? 把錢還她, 就當花點錢認清這名員工吧~~在她還沒有挖更大的洞給你跳之前, 請她回家吃自己~~
seven_0311 wrote:最近發生一件我不知道...(恕刪) 我記得沒錯的話樓主你這樣應該是違反勞基法啦顧主不得用任何名義扣押員工薪資這一點我不曉得樓主你在應徵該員工的時候有沒有把規定講清楚?就算要扣掉員工的薪資樓主你也得先把當月的薪資一毛不少的給當事人然後在跟他講公司規定說明扣錢的原因最後在從他手上拿出公司損失的錢總而言之就是先把錢交到他手上 再從他口袋拿出來雖然這樣像脫褲子放屁但這是避免爭議的方法小7的教育講師就是這樣教加盟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