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門的警察 到底怎麼了~~?

情願被人打死也不開槍??

要我早就開了,多打爆幾個垃圾,也不會被判死刑

用槍不當,執法過當..再嚴重一點誤殺...又怎樣

頂多關幾年(無期徒刑上限20年,符合假釋條件只關10年..不會比這個更重)

總比被人打死好吧

bis0815 wrote:
情願被人打死也不開槍...(恕刪)
.

你這種人材 不該當警察 去當蝙蝠俠吧

說實在的我們台灣真的缺一個像蝙蝠俠這種角色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職場靠嘴砲 wrote:
對良民就很囂張 遇到暴民就龜成孫子...


中肯

職場靠嘴砲 wrote:
我門的警察 到底怎...(恕刪)

警察根本沒什權力了~

你若真的遇到緊急事件開槍了...,

明天就有立委、議員開記者會質疑警方執法過當...,

開槍那各警察你也不用在當了...,

警察會幹到這樣,都是那些自以為為民服務的鳥立委、議員造成的...,

能爽爽幹警察幹到退休誰不要~

喔~對了~現在有替代役叫他們站在第一線就好了~

e36coupe wrote:
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影片)


推推~~台灣因該多一些這種警察
台灣警察是一個弱勢團體

爹不疼娘不愛

還是美國的警察比較有公權力

敢"假瘋"送你一路歸西勒
警察怕開槍啊~~
對方拿棍子 開槍的話
一堆民意代表 人權團體
又出來砲轟
萬一被記過調職
考績變爛了 獎金拿不到 報告寫不完......................................

杰仔0312 wrote:
推推~~台灣因該多一些這種警察

...(恕刪)


推推~~台灣應該多一些這種警察+1

警察也是人

穿上制服

代表公權力

也是在工作

人家要盤查

拒絕盤查

帶你回去也是應該

在三重那麼亂地方

警察不自衛

等等被人拿長槍掃

不是給雖A

頂多上頭條

長官拜一拜

一條人命就這樣而已

只能說社會型態在改變

仗著人多欺負人少

槍掏出來還不是乖乖趴下

如果對方有拿槍

還會乖乖趴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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