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la wrote:看了今天新聞真不明白.不懂啊~ 美國人可以來台灣, 會同刑事局抓人?那刑事局可以去美國會同FBI, 去抓王又曾 黃芳彥 嗎?雖然王老先生跟黃老先生都沒在美國犯罪, 但把財產洗到國外去了,而台灣架設色情網站的人, 交易跟拍照地點都在歐洲, 不是一樣嗎?..(恕刪) 不過現在怎沒記者去找 王又曾 黃芳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