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結完婚後,女方的戶籍

aday wrote:
我跟女方戶籍地不同...


應該很少很少很少 少之又少...兩造在還沒結婚前戶籍地就相同的吧??

我比較好奇的是, 假設這種情況下(戶籍地不同), 會不會有一天, 其中有一方惡意要離婚,
然後去告對方沒有履行同居的義務......然後法院一查, 真的沒有住一起(戶籍不在一起),
(雖然事實上是有, 但是有時難以提供證據認定啊~) 這樣會不會就被離緣了啊??
Karch wrote:
戶口名簿的意義在於知...(恕刪)


小弟上個星期才完成登記,也是沒有在同一個戶籍
只是在各自的戶口名簿上的配偶欄會登記對方的名字
hawkbcp wrote:
小弟上個星期才完成登...(恕刪)

沒同一個戶籍
配偶欄有你老婆的名字
那她算你家的戶口嗎?
記得我當初就是這樣,結婚登記的時候,我的戶籍在鳳山,老婆的戶籍在高雄
然後就填一張約定不同戶籍的東西(名稱忘了)

是說,後來買房子之後,戶籍就遷在一起了......
我也不想倚老賣老,年輕有為的人我當然會尊重,但是看到胡搞瞎搞的小毛頭還真是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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