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y wrote:我跟女方戶籍地不同... 應該很少很少很少 少之又少...兩造在還沒結婚前戶籍地就相同的吧?? 我比較好奇的是, 假設這種情況下(戶籍地不同), 會不會有一天, 其中有一方惡意要離婚,然後去告對方沒有履行同居的義務......然後法院一查, 真的沒有住一起(戶籍不在一起),(雖然事實上是有, 但是有時難以提供證據認定啊~) 這樣會不會就被離緣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