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osa2u@gmail wrote:這一次, 我們的外交部會那麼大動作.聽說是有壓力的...不知道是否那些詐騙集團 , 可以有神通到操縱國家機器.... ...(恕刪) 連法官都可以買通了,在台灣只要有錢,還有啥不行操縱的?亞P wrote:苦主若有大陸人的話送過去不是剛好而已??用最嚴厲的法律來審判...(恕刪) 苦主"全部"都是大陸人,犯罪集團的一部分成員也是大陸人,送過去審判根本是理所當然。
最新消息,跨國詐騙犯罪的14名台灣人要送回台灣了台灣政府應該感到慚愧,拿詐騙集團沒法度。最後法院會以被害者是大陸人無法審理,無罪。綠的台獨人士反應激烈 ,可能是怕比照此例,被依反分裂法遣送大陸 。馬政府是怕被攻擊主權問題,得利是14名詐騙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