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過勞死,企業主無罪?


Antress wrote:
其實在日本有類似的例...(恕刪)


好像賠上千萬台幣吧

比起台灣賠個3萬左右根本不痛不養

在美國矽谷 是大中小企業有錢大家一起賺 沒人敢讓勞工超時 因為有工會虎視眈眈想打官司

在台灣科學園區 新鮮的肝一批一批進


HTC大家知道很操 結果還是一堆人想盡 因為薪水高



今天看到那搞出人命的台中PUB夜店老闆被羈押

將會被依照業務過失殺人罪以及其他罪狀起訴

一樣搞出人命...也非老闆親自動手斷送的,為何導致過勞死的老闆卻不用被羈押?

難怪人常說"法律是保障有錢人與懂法律的人"

J@N wrote:
今天看到那搞出人命的...(恕刪)


字字珠璣...
PUB是他沒即時疏散客人自己先逃走 所以被起訴(這是店老闆的責任)
過勞死很多是自己沒注意健康(以及貪圖獎金) 在法律上是不會保障這些人的
我認識一些做工程師的為了"績效獎金"以及"升遷"往往犧牲自己的健康換取金錢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什麼保障不保障的問題 如果員工過勞死老闆就得負責 那誰還願意打拼

ben0628 wrote:
PUB是他沒即時疏散...(恕刪)


我相信有人是為了某種目的才爆肝,
但也有不少人是被逼的,
不加班? 明天不用來了! 怎麼辦?
換工作?
因為大家都這樣說而不抵制不譴責這種環境,
現在外面工作一堆都是責任制加爆肝,
反正你不做有其他的肝可以代替.......

rukawa1 wrote:
我相信有人是為了某種...(恕刪)


相對的這種工作在獎金跟薪水上比一般工作優渥(這就是他的目的)
沒所謂被逼或不被逼 這都是自己的選擇 (要有收穫就會有所付出)
所以既然自己選擇了這份需暴肝的工作 相對的也要對自己的健康多一份負責(不然幹麼薪水給你這麼多)

ben0628 wrote:
相對的這種工作在獎金跟薪水上比一般工作優渥(這就是他的目的)
沒所謂被逼或不被逼 這都是自己的選擇 (要有收穫就會有所付出)
所以既然自己選擇了這份需暴肝的工作 相對的也要對自己的健康多一份負責(不然幹麼薪水給你這麼多)



意思就是企業主知道這份工作要爆肝
所以願意付多一點的薪水請人來爆肝
那麼願意做這份工作的人爆肝了就得認命一點?
原來一顆新鮮的肝在臺灣這麼便宜

====
如果能發明一種偵測壓力的機器
就會發現這其實是謀殺
ben0628 wrote:
相對的這種工作在獎金跟薪水上比一般工作優渥(這就是他的目的)
沒所謂被逼或不被逼 這都是自己的選擇 (要有收穫就會有所付出)
)


看來有家累的也沒得選擇了 = =
有時候不加班的選擇就是 變黑了

當然可以很瀟灑的離職
前提是
沒有房貸 沒有小孩要養 沒有父母要養


加油~~樓主~~我挺你

選上了~~別忘了我~~
自我感覺良好是阻礙國家的進步~~不是愛國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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