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 wrote:等我有閒錢可以參選立...(恕刪) Mazda to pay $770k to parents of overworked employee who committed suicide
Antress wrote:其實在日本有類似的例...(恕刪) 好像賠上千萬台幣吧比起台灣賠個3萬左右根本不痛不養在美國矽谷 是大中小企業有錢大家一起賺 沒人敢讓勞工超時 因為有工會虎視眈眈想打官司在台灣科學園區 新鮮的肝一批一批進HTC大家知道很操 結果還是一堆人想盡 因為薪水高
今天看到那搞出人命的台中PUB夜店老闆被羈押將會被依照業務過失殺人罪以及其他罪狀起訴一樣搞出人命...也非老闆親自動手斷送的,為何導致過勞死的老闆卻不用被羈押?難怪人常說"法律是保障有錢人與懂法律的人"
PUB是他沒即時疏散客人自己先逃走 所以被起訴(這是店老闆的責任)過勞死很多是自己沒注意健康(以及貪圖獎金) 在法律上是不會保障這些人的我認識一些做工程師的為了"績效獎金"以及"升遷"往往犧牲自己的健康換取金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什麼保障不保障的問題 如果員工過勞死老闆就得負責 那誰還願意打拼
ben0628 wrote:PUB是他沒即時疏散...(恕刪) 我相信有人是為了某種目的才爆肝,但也有不少人是被逼的,不加班? 明天不用來了! 怎麼辦?換工作?因為大家都這樣說而不抵制不譴責這種環境,現在外面工作一堆都是責任制加爆肝,反正你不做有其他的肝可以代替.......
rukawa1 wrote:我相信有人是為了某種...(恕刪) 相對的這種工作在獎金跟薪水上比一般工作優渥(這就是他的目的)沒所謂被逼或不被逼 這都是自己的選擇 (要有收穫就會有所付出)所以既然自己選擇了這份需暴肝的工作 相對的也要對自己的健康多一份負責(不然幹麼薪水給你這麼多)
ben0628 wrote:相對的這種工作在獎金跟薪水上比一般工作優渥(這就是他的目的)沒所謂被逼或不被逼 這都是自己的選擇 (要有收穫就會有所付出)所以既然自己選擇了這份需暴肝的工作 相對的也要對自己的健康多一份負責(不然幹麼薪水給你這麼多) 意思就是企業主知道這份工作要爆肝所以願意付多一點的薪水請人來爆肝那麼願意做這份工作的人爆肝了就得認命一點?原來一顆新鮮的肝在臺灣這麼便宜====如果能發明一種偵測壓力的機器就會發現這其實是謀殺
ben0628 wrote:相對的這種工作在獎金跟薪水上比一般工作優渥(這就是他的目的)沒所謂被逼或不被逼 這都是自己的選擇 (要有收穫就會有所付出)) 看來有家累的也沒得選擇了 = =有時候不加班的選擇就是 變黑了當然可以很瀟灑的離職前提是沒有房貸 沒有小孩要養 沒有父母要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