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place2012 wrote:
詐欺我可以跟你說 要...(恕刪)
1.2005年的新聞
2.是『台北分會』,而非總會(也不是台灣地區的其他分會)
3.你確定日本的紅十字會xx分會沒有這樣的情形?
至於捐款...除非是沒開收據(或是『無名氏』)
要有15%的佣金...個人認為是很難啦!
另外,如果有15%的佣金,但是他可以努力去募款達成目標的120%(募得118萬就等於原本100萬的目標)
也不見得是壞事啊?
假設平常募款成效只能 100萬/員工,有了15%的激勵後,可以達到 150萬/員工
這樣捐款收入比起原本只能募到的錢還多了22.5萬
不也是種激勵嘛?
捐款是大家的美意,
且捐款本來就會有某部分成為這些組織運作的費用,
像世界展望會,記得前女友說過他們『同工』(世界展望會的支薪聘僱人員),
人事費用不能超過捐款總額的5%,
至於濫用捐款(愛心)的人...我還是相信他們會遭到天譴的!
honwen2157 wrote:
您還真是好騙...(恕刪)
給樓下:
還是去捐款吧~這跟好不好騙沒有關係~
行善是不需要猜疑的~
這樣你不會比較好過!
有能力幫助別人,其實就是比別人有福氣!
個人積分:200分
文章編號:2653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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