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是下等人在用的武器"現在殺人都流行用車了,廖國豪跟馬面都傻傻的.學學阿豆仔這招.輕輕鬆鬆2年半.台灣法律真的是爛透了.我們法官的退場機制呢?還是應該先修法.把一天到晚先違法的立法委員的退場機制先修好.沒有一個像樣的.唉~~~發發牢騷...反正大家也都只是狗吠火車而已.
昨天也看到這新聞很扯!!!!傷害罪都要重判了更何況是"酒後駕車撞死人"及"破壞罪證"才2年半!!!!!!!!!!!!!!!!!!!!!!!!!!!!!!!!!我看是分散注意力.趁現在大家都在注意日本地震所以趕緊判判.草草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