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看起來沒問題,應該是法院文書。至於你網路查不到案號,我猜你是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你收到的是執行命令,所以自然不屬於該系統的查詢範圍,查不到是必然的。如果真的想查詢,你必須去該地方法院執行處查詢。提出聲明異議,是保護你自己權益所一定要做的,為了避免更多麻煩,你還是盡快簡單寫一寫寄送到法院吧!如果不懂怎麼寫,法院都有訴訟輔導的人員可以教你格式如何寫的,別擔心。
版主提供的只是網路上的範例並不是他收到的文書如果實際上你並不是該公司的負責人,經濟部商業司也查不到公司資料或你是該公司法定代理人的資料(避免被當人頭)直接寫聲明異議狀就好,內容直接寫你非該公司法定代理人,特此聲明異議即可債務人並不是你,法院發執行命令是要扣債務人在第三人公司之薪水1/3寫了聲明異議狀後,基本上就沒有你的事了司法院有例稿可參考~http://www.judicial.gov.tw/
如果你覺得整件事情很荒謬,那詐騙的機率高達99.9999%因為你連這件事情怎麼發生的都不曉得,眼前就突然來了個莫名其妙的事,那不是詐騙不然是什麼?不要看到電視上一些詐騙新聞後,心裡開始笑著被害人怎麼會那麼傻!政府都在宣導了還會被騙,他們那種集團式的詐騙只能說手法都很高超,讓被害者活在一個假象的世界裡心生恐懼,然後不知不覺地把錢拿出來,難道你不覺得你已經走入一個讓你很莫名其妙的世界裡了嗎?不把一切都做得跟真的一樣怎騙你錢,電話都可以造假(號碼跟你查得一樣,但他們就是有辦法攔截你打得電話讓你打去他們那,就算你撥到相關單位),人也可以是假的(你詢問的人或是撥打電話你確定電話另一頭真的世法院人員嗎?)還有你拿到這份文件到法院問或找相關人員問他們一定說這是真的沒錯,因為要騙你錢不弄個真的怎呼隴你。過去那種電話講一些543的詐騙手法可能已經很難騙,所以現在搞一些新的自己按...法院文件..詐騙...類似這些的關鍵字去搜尋,自己就會明瞭不要看到''法院''就嚇到,被騙往往都是從被嚇開始!!
mantalk87 wrote: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恕刪) 1.基本上您是第三人的角色,一般確實如無其他狀況的話,寫了異議聲明狀後,就不會有您的事。2.確定判決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債權債務關係,沒您的事。3.除非,您有所隱瞞(比方說的確有對債務人給付薪資等)導致該案債權人不相信您的陳述,是有可能將對債務人請求的部份,轉而對您請求,那就囉唆一點。4.會執行債務人對您的薪資債權,是因為債權人在查詢稅捐處關於所得資料時,有查詢到債務人有收取到您給付給他的薪資,這個是另外一個問題了,小弟也沒答案。經濟部商業司查不到您開立的公司資料先準備著,如後續債權人有再囉嗦時可和他們溝通使用。一般而言,只要您陳述屬實,不會有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