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出獄 又一少女即失蹤!!(0322)心痛.......希望葉小妹妹一路好走

警方根據泰勞描述,鎖定出獄不久的林國政,前天將他帶回警局訊問。林男辯稱,當時見外勞騷擾葉女,才會拿鐵棍幫葉女解圍;後來葉女跟他回到他住家門前,突然就急著要走,連腳踏車都沒騎就離開了。他因擔心惹禍,才把葉女的腳踏車丟棄草叢裡。

跟陌生男子回家?(有幾個女生敢?)
急著走連腳踏車都不要?(急著走用腳踏車不是更快?)
把葉女的腳踏車丟棄草叢裡?

呀~依爹

そんな装備で大丈夫か? 呀~伊爹
該死! 那些老再為犯罪者討人權的聖人看到了沒有

這就是你們要大眾原諒的人

各位吃納稅人前的諸位波麗士大人 麻煩您一定要盡快找到少女

這件事到最後一定只是虛驚一場 皆大歡喜


noelle wrote:
又一令人髮指的新聞!...(恕刪)


找到了嗎???
大家幫忙
住附近有裝監視器的查一下
為什麼現在少女的警戒心這麼低?
這種案件層出不窮的發生,是學校或家庭教育不夠嗎?
看到陌生人就應該要閃遠遠的~更不應該跟對方走,不是嗎?
這位少女怎麼被拐走的??綁架嗎?
性侵犯一犯再犯,根本就是沒救了嘛,我倒是很贊成他跟老二說再見,用其他物品性侵他會爽也是他心裡在爽,用老二就是他生理在爽,至少老二沒用到被害人,老二對被害人更噁心不是嗎。

亞利安星人 wrote:太早開砲了~~
現在連警察都不能確定是不是他,...(恕刪)

以台灣警察對於無特權小市民的刑案辦案效率
等到警察確定嫌犯時、受害者至少增加半打以上了.....
真的很可怕,只希望不要有什麼不好的事發生就好了,能夠平安回家。
g10202003 wrote:
性侵犯一犯再犯,根本就是沒救了嘛,我倒是很贊成他跟老二說再見,用其他物品性侵他會爽也是他心裡在爽,用老二就是他生理在爽,至少老二沒用到被害人,老二對被害人更噁心不是嗎。


特地找給你看的,你認為有比較好嗎?

【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9日電)監察院調查竹竿性侵女童案,今天通過糾正內政部等4機關。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他希望警察將此案當成重要的教育個案,並視為重要的警惕。
監察院調查發生在14年前,台中一名女童遭歹徒以竹竿性侵案,通過糾正內政部等4機關。江宜樺下午在國民黨中常會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做上述表示。

江宜樺說,此案轟動社會,暴露出當年警方偵辦刑案時,對第一時間、第一現場的證據蒐集確實有不足之處。

江宜樺表示,類似這樣的案件,警方應該視為重要的教育個案,藉此提醒全國警察在辦案時,一方面要加快速度,另一方面也一定要堅守科學辦案的精神。

江宜樺認為,這個糾正案,對於全體警察來講,是很重要的糾正,應以此為警惕。

民國85年12月29日台中旱溪發生竹竿性侵女童案,女童在住家附近被不明人士創傷陰部,腸子斷落體外,下體大量出血;全案纏訟14年,被害女童去年過世,被告謝振茂今年1月無罪定讞;監委高鳳仙、趙昌平調查發現檢警蒐證過程不當,法務部及內政部督導不周。

女童前天下午被轉送到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正在台中榮總參加性暴力研討會的婦產科醫師李建中也被急診室緊急召回協助處理,女童除下體裂傷以外,併有嚴重內出血,痛得死去活來,小兒外科醫師林國瑞連夜為她開刀,剖腹後只見肚子裡鮮血直冒, 其中還雜有竹子碎屑,小腸多處斷裂,只剩下七、八公分長,其餘九十幾公分都不見了,子宮也幾乎裂成兩半。林國瑞將她的子宮切除,剩餘的小腸勉強接合,但是剩餘小腸的漿膜也已被扯裂剝落。昨天下午,林姓女童家屬再到現場拾回一截腸子拿給醫師,探詢接回原位的可能性,當獲悉不可能時,傷心地哭了。

媽媽難過哽咽,心中的痛楚永遠無法抹滅。13年前,女童在台中旱溪偏僻的小巷子遭到性侵害,被銳利的竹竿猛戳下體再拉出,造成肚破腸流、子宮脫落,經手術救回一命,卻只剩下8公分小腸,消化吸收困難,只能吃太空食物。案發時她只有5歲、身高110公分,18歲往生時也只有130公分,瘦小像個小學生,誰看了都不忍。

里長郭松益表示,「成長很慢,雖然18歲才只有130公分而已,今年3月敗血症在醫院過世。」案件歷經13年訴訟,女童沒有歡樂童,人世走一遭短短18年,誰還她公道?(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吳淑萍、謝宗樺)





小鐵86 wrote:
找到了嗎???大家幫...(恕刪)


電視上有出現監視器畫面的截圖

莿桐鄉是我的老家 農村嘛 民風淳樸的
文章中說的楊桃標誌 坦白說 有點偏僻
當然莿桐比不是都會區 但是相約地點 應該可以選在街上 或是便利商店

希望女孩平安無事
更希望不是大家猜想的那樣
如果真是這樣 那我們的司法,獄政制度 真的要好好想想!
禾申言舌 wrote:
以台灣警察對於無特權...(恕刪)


嫌犯已經抓起來了啦~~
只是現在沒辦法證明是他犯的,
現在大家直接當是他幹的就開砲真的不好,
因為萬一不是他做的,
這就是網路霸凌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我寧願希望小孩只是迷路,
也不要真給報導給言中...

最後,
如果不幸小女孩真的出了事,
我希望直接判兇手死刑,
因為這種人不值得任何的寬恕和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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