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29歲年輕人對帶我小孩的太太口出諱言,並主動性攻擊我,他刑期/責大概為何?

Yorkers wrote:
這點錄影監視帶應該可...(恕刪)


你一定要理解到一點,法條的解釋真的不如我們一般人的想像,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喜歡笑有些鄉民喜歡cosplay法官或是檢察官..因為一看就知道沒有打過官司的經驗..

如果你認為判決不夠你是可以上訴的

Yorkers wrote:
這點錄影監視帶應該可...(恕刪)


那就上法院 告他傷害

如果法官要妳們和解 拒絕

還有這種人就是欠教訓

您的休養算好了 如果是我 罵我的當下 我直接就給他吃頓粗飽了

警察是告訴我證據明確,應該就是起訴了,沒有問題。但是我在意的是刑罰就是輕輕點到?有前科對他,搞不好都不會痛?

那是不是遇到壞人,好人就應該鼻子摸著,認惡人作惡?
會嬉皮笑臉,大概是他平常都被人打
今天難得可以打人了
所以就這樣

其實我有一點不懂
為什麼板大不出手還擊

這應該是屬自我防衛吧!!!!!!

不過還是希望那個混球最後可以得到制裁
今年不要遇到奇怪的女生,就騎北橫來還願^^
前項犯了刑法第三○九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打人部份 犯了刑法第2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都屬告訴乃論 依你的敘述傷勢似乎不重 如果對方沒前科 犯後態度良好 大概不會重判 可能6個月有期徒刑

宣告緩刑


你不妨再提附帶民事求償

建議你還是找律師吧 這種案件 大概花幾萬元就可以了 不過打官司 很傷神跟氣
沒流血沒出人命
對方大概頂多賠一點錢吧

但要是影帶不小心流到YouTube的話
我是說不小心喔...
edison19841026 wrote:
那就上法院 告他傷害...(恕刪)


我是勸和解好,要知道如果對方沒明顯犯罪事證,或是沒前科,有極大可能換來緩刑甚至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處分了..那個時候可是一毛都拿不到,對方也沒必要賠償你什麼,除非你告民事,不過那又是一條漫漫長路

Yorkers wrote:
警察是告訴我證據明確...(恕刪)


警察?我建議還是聽檢察官說吧..
起訴的權力不在警察那阿
檢察官要怎麼辦,也沒必要告訴你,因為偵查不公開(刑事案件),只有他要起訴 不起訴 緩起訴會發文通知你..我忘了簽結會不會..
我不出手還擊最主要是怕屆時光是釐清責任就很難界定。
所以我都採取自衛性地防禦(大力抱住他身體)

至少讓他去關幾個月,讓他知道什麼事情都要考慮後果的。我絕對不會對惡勢力屈服。絕不和解。
如果是我
一定堅持提告
絕不和解.....

因為
如果不提告
他根本不會屌你

Yorkers wrote:
警察是告訴我證據明確...(恕刪)


唉~只能說無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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