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禽獸被判4739年,只需合併執行十六年徒刑?

唉...治亂世還是要用重典
如果像新加坡這樣,犯罪者肯定會少很多,相對也會減少很多社會成本
別再說維護那些犯罪者的人權啦...
都侵犯別人的人權了,還有資格談自己的人權嗎?

tomsymix wrote:
因為該條新聞最後寫道左岸法院合併執行 [死刑]
每條罪都不是死刑 但最後竟然合併成死刑耶~
...(恕刪)

左岸法院是看爸爸的

有個高官的兒子, 帶二個手下連續結夥搶劫

結果二個手下都被判死刑

高官的兒子判二年, 因為他只是交了壞朋友, 又不小心變成主謀.....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左岸法院是看爸爸的

有個高官的兒子, 帶二個手下連續結夥搶劫

結果二個手下都被判死刑

高官的兒子判二年, 因為他只是交了壞朋友, 又不小心變成主謀...(恕刪)


這樣看來左岸比較好喔

如果這案子在台灣

手下只關幾年~兒子已經交保出來了~而且不是高官兒子
呀~依爹
そんな装備で大丈夫か? 呀~伊爹

boss753951 wrote:
核可讓他假釋的人是不是有問題?


不放他出來下一個怎麼住進去~

tomsymix wrote:
讓我想起去年去左岸出...
因為該條新聞最後寫道左岸法院合併執行 [死刑]
每條罪都不是死刑 但最後竟然合併成死刑耶~(恕刪)


見賢思齊,這點我們是應該向對岸學習,例如那些逼良為娼的,製造販賣毒品的....

少子化固然嚴重,但少一些垃圾,明天會更好.

沖繩黑八寶 wrote:
為什麼禽獸被判4739年,只需合併執行十六年徒刑?


因為法官是恐龍啊~
見鬼了!!這是哪門子的合併法。

有專家可以出來說明一下嗎?

wu10wu10 wrote:
見鬼了!!這是哪門子的合併法。
...(恕刪)


加害者人權保護法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是立法委員有問題跟法官沒多大的關係吧
怎麼不去對那些做秀的利委抗議
要他們修法,最好詐騙跟性侵直接判死刑
這樣台灣的治安也會好一半了
因為台灣的畜牲太多了,
1.畜牲團體整天在抗議政府槍斃了他們的同類.
2.畜牲法官認為自己的同類做的壞事沒啥大不了,所以判輕一點.
3.畜牲犯人服刑期滿出獄後,繼續吃人.

台灣快要變成一個野生動物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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