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taku0413 wrote:
說實在的,在責任制工作下,沒做完不可下班,
但責任的重量,怎麼訂?
責任訂得少,員工太閒,老闆不爽,
責任訂太重,員工累死,老闆賺翻。
不然採取底薪+業績獎金吧,業務員可以拼,非業務員類型的很難拼到業績。
覺得老闆不合理,申訴?通常此員工下場都不會太好。
跳槽甚至還會碰壁...
員工的想法「用我的歲月換取微薄的金錢」
老闆的想法「用你們的生命換取大量的金錢」
工作可以選擇吧!如果你想當醫生,業務,工程師等等,尤其是中高層主管,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連續好幾十個小時都要工作,甚至只要不玩樂的時間就是工作,根本沒有所謂上下班時間,仍可以打卡,算是公司有佛心,畢竟你已經賺很多錢,相對要付出很多
如果想正常上下班,那最好是去找公務員,作業員或行政內勤人員,保證讓你正常上下班,但是薪水可就低很多,甚至是領死薪水;公務員在某些24小時單位也是要輪班(如台鐵),作業員在旺季時候也是要常常加班,總之,工作職場現實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