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dry2002 wrote:這代表你若做一個月要離職你不僅拿不到薪水還要倒賠錢這個工作你應該拿去勞委會檢舉違法的吧!! 萬一被又陷害, 說妳偷拿店裡的錢,上法院要講英文, 如果英文不好, 溝通不良, 那準備坐幾年牢吧.....
我聽說過有人從台灣到澳洲奶茶店當經理因為是連鎖店 所以台灣總公司派一個人到澳洲順便教其他員工如何製作那個經理的薪水好像大約四萬澳幣當然住宿自己要想辦法澳洲也是高消費的國家所以算下來 一年可以存的錢也有限不過好在可以留在澳洲
w99bb wrote:日前在台灣人力銀行網...(恕刪) 27K,那是去幹嘛?一樣都是有風險,感覺很像去賣命,那要肯吃苦的話,台灣一堆鑄造廠,一個月含加班,隨便也超過50K,何必捨近求遠呢?且如果連證件都要被扣住的話,不覺得這樣的勞資情況是很不協調的嗎?我印象中,在台灣看過的產業,會扣證件的,就只有外國女子假結婚真賣淫的那種(下場是最終病死 or 被虐死,終身回不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