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告毀謗了 接下來 我該怎麼做 5:41分更新

沒遇過,所以我也不知道如何處理,很抱歉幫不上忙。

不過之前就有新聞報導過,有一名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張貼具挑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詳細情形可以用"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提告索賠"這幾個字去搜尋看看
bobobode wrote:
請問各位 有經驗的日...(恕刪)


法律是看用在什麼人身上的吧?
像小老百姓沒有背景,沒有資源的..恐怕就準備被起訴了..

有次網路上搜尋到一場戲..
兩邊文章對照之下..很訝異...罵人"無恥"竟然能安然無事耶?

引用該被告所寫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
"本案列為99年度偵字第20022號,北檢在2010年12月10日裁定不起訴。檢察官認為本人所張貼之文字,多為事實,所為之情緒性評論是個人主觀之意見表達,無所謂真於與否,應受憲法言論自由所保障,故罪嫌不足。"

(底下無任何政治立場,僅對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覺得有點匪夷所思)

告訴人:
我為什麼告曾韋禎加重毀謗

被告人:
魚夫控告本人一案 確獲不起訴

被告人引發被告的文章:
某A打手某B無恥現形記


意思是說..網路上罵人"無恥"..
是"情緒性評論"?是"個人主觀之意見表達"?是"無所謂真於與否"?囉?(應是"真實與否"之筆誤)
怪怪的標準耶?要小老百姓如何遵守呢?







bobobode wrote:
請問各位 有經驗的
...(恕刪)

恭喜喔 去出庭吧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警方只是來電,等傳單來再說吧!
別傻傻一通電話就過去讓他們做業績。

最好的方式呢!就是回想對方是否也有回罵,
就...你知道的。
爽啦 遊戲中看多這種人

現在會怕喔 不是叫小賀
jahvet wrote:
跟樓主說一些建議:1...(恕刪)

jahvet wrote:
跟樓主說一些建議:1...(恕刪)
聲寶電漿的好 akirawen都知道 請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47&t=3078737
該怎麼說呢
花錢消災,不然就留案底
不過這災是自己惹來的
毀謗內容由法官判定
如果是學生還做這種事,那麼當做個經驗
如果不是,那麼....
現在你能作的事就是希望他真的很胖,他如果很胖就是事實
這樣應該沒事
話說罵人胖會被告,那我應該會被我家閃光告死
因為我常常罵他胖,小麵包(台語唸胖)
不過他真的很胖倒是真的

Petruchio wrote:
不一定耶總之惹我的人...(恕刪)

請問下是打斷的還是斬斷??
Why so prestigious?
特殊情況是不起訴,比如選舉。

生活判例中只要證據齊全或被告承認,關鍵字句一字一萬,最高金額不會高於五萬,常見案例是這樣。

與是不是事實無關,而是有沒有惡意傷害到對方。
Petruchio wrote:
如果是我

就認罪 或叫個小弟頂罪

在想辦法討回公道.......

反正都知道他是誰了



  這種芝麻~ 連螞蟻都不屑的小事

  還要找小弟去頂~  會不會太遜  太不稱頭??


  要真小弟是跟上這種少年阿哥~  不如去跳海還快活些!!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