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原因也是因為工作
我跟老婆分別住在2個縣市...開車約50分鐘
但婚前老婆就買了房子...
可是我因為在自家公司工作
必需從早到晚應付客戶.......所以下班常是8點多了
如果再驅車回去....洗個澡吃個飯不就10點多了
這樣早上又要6點多起床出門
不會累死嗎?
所以我夫妻倆....只好星期五晚上聚首......
那為何要結婚???
交往太久....一個名份...對彼此也有交待吧!?
從認識到結婚13年??忘了
中間包括了...(當兵2年 出國求學2年)
PS#我們有2個小孩喔!
一個3歲半一個2個月大....
(小孩星期一至星期五歸我帶)
其實是我及我老爸我老媽....及公司員工...及我舅我阿姨平時幫忙帶
可是晚上2個小孩還是我一手包辦喔
唉.......

奶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