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起天跟以前的一位舊同事聊天,因為她上個月才結婚,所以不免俗套的順便問一些比較俗套的問題,例如新婚愉不愉快啦,什麼時候準備聲小孩等等,結果她回我一句「不知道」,因為她和先生沒住在一起。她目前還是住在她婚前和弟弟住的那個公寓,而她先生是住在開車大概四十分鐘的另外一個城鎮,只有在週末的時候她才會過去她先生那邊住週末。
關於這點我就想要問了…我是聽說有夫妻是因為工作上的關係而不得不分居兩地,但是一結完婚就沒住在一塊兒的我倒是第一次聽過…如果是這樣,那幹嘛還要結婚???
搞不懂耶,可不可以請有經驗的人講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