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liu wrote:不過就是做點小生意混...(恕刪) 你有沒有看過攤販開黑色舊賓士來補貨的? (好像是手錶)傍晚你到民權西路站, 一號出口出來後右轉走50公尺, 大約屈臣氏的地方, 運氣好的話可以看的到!我工作做到死恐怕都買不起賓士, 攤販卻可以拿來當補貨車哩, 這口飯還真的不小 警察喔... 沒屁用啦!別的地方攤販看到警察還會跑這地方攤販才不跑哩, 頂多接單之後收收東西做個樣子跟警察說會走, 然後車子開一圈之後再回來擺攤繼續賣下去啦打1999! 有打過, 但是沒用! 話務人員告知, 必須要提供我的詳細資料才能成案, 不然不能報!如果警察和攤販有掛勾的話我是不是小命不保? 誰要提供阿?打110! 有打過, 但是來的警察... 就是上面的做法而已所以也沒用! 我看這裡一定要出個什麼社會案件, 要出數十條人命的那種才會有上級關心吧!
bluejeff wrote:你有沒有看過攤販開黑...(恕刪) 要搞掉她們不是不可能 只是有沒有必要...像我看過的攤販街 就因為有人一直報...還真的半年都沒人敢擺了...有攤販 就會熱鬧 沒攤販就覺得冷清...我是覺得不要太超過 熱鬧點也無妨...我所知道會強力舉報的,大概都是附近有開店的店家...不然就是房東...
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些攤販如果不擺攤, 改去搶劫店家, 警察會不會管?反正都是違法, 差別在... ? 那乾脆去搶算了, 起碼環境還會比較乾淨一點PS: 嚴格說, 擺攤可算是搶劫納稅人的錢; 拿公家的土地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