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應該出自己女友的錢,姊姊應該出姊夫的錢,不就是要這樣?雖說是兄弟姊妹,但願不願意出兄弟姊妹的另一半的錢是另一回事,除非是你自己自願,否則應該跟兄弟姊妹好好講清楚。很多人都以為別人應該要義務出他們朋友或家人的份,但根本就沒這義務。

勸你私下講清楚,默默的吞下去,你哥哥跟姊姊還以為你很闊氣或認同這種作法,以後你想再計較就會把關係搞的很差了。

陳傻傻 wrote:
前幾天媽媽生日全家一...(恕刪)
原來這種事也要上網討論
經濟過的去 就除以三

但除以五也是可以啦

自己出自己的 很正常啦

我是覺得按人頭算比較好

但有能力的話 不用以人頭計算

也行

陳傻傻 wrote:
前幾天媽媽生日全家一...(恕刪)


通常遇到這問題

我會當場說出來

然後談不攏我會不甩是不是家人的甚麼奇怪會

轉頭走人

反正就是破壞現場就是了

わしが男塾塾長、江田島平八である!!!
lu7595 wrote:
通常遇到這問題我會當...(恕刪)

36哥,當晚錢是樓主哥哥先用卡刷掉,隔幾天才寄簡訊告知要再付
道不同,不相為謀

陳傻傻 wrote:
前幾天媽媽生日全家一...(恕刪)


小錢 別跟家人計較~~要有肚量 這樣一個家族才能維持下去~

至少你媽還在世的時候 表面功夫要做好~

陳傻傻 wrote:
前幾天媽媽生日全家一...


說實在的要是經濟能力可以的話就全買了吧!!

除非是真的大家感情沒很好在來算...
歪樓才是王道
按家庭吧

除以3而以啦

還除以5咧
個人想法
一起吃飯是大家說好的,那因該平均分攤
禮物沒說好,媽媽會以為是你個人送得當然不可以算在內

吃飯平均分有2種:
1.照兄弟姐妹為單位就是除以3
2.照人數為單位因該是除以8,媽媽那份再除以3,小朋友看誰的就誰出

通常是除以3啦,畢竟媽媽是自已得當然是當子女的為了慶祝才聚餐當然是兄弟姐妹平分



陳傻傻 wrote:
前幾天媽媽生日全家一...(恕刪)


樓主不怕有家人看到這篇....
如果看到...那

錢可以解決的都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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