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讚了!台灣果然是強暴犯的天堂 計程車之狼又輕易交保了...


willie929 wrote:
居然有臉說女學生是自願的~~~.(恕刪)


法官會說他沒有說中文的"我不要"

所以是自願的

discoby wrote:
日前日本女大生 被一...(恕刪)

又可以爽很久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還交保勒
繼續出來開車嗎

有一就有二
下一個又是誰
台灣的法律...爛

跟新加坡多學學嘛

Warle wrote:
法官會說他沒有說中文的"我不要"...(恕刪)


髮觀表示 受害者只有表達打咩和亞咩蝶 等糊模不清的字眼 故無法認定受害者有強烈反抗的意願


話說為何又是日本女大生 真是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迷片看太多以為女生剛開始不要
後面就會主動
女人的一生真的就值這麼點錢嗎
台灣的法官你也不希望妳的老婆或女兒
也發生同樣的事吧
這時候 我想到了一部片叫做



~~計程車屠夫~~

discoby wrote:
這類性侵案不算是重大刑事案件嗎?? 這種案件為什麼可以用區區五萬元就交保??


不算重大刑事案件,因為以前還算告訴乃論,日本至今也沒有算是公訴罪!

而交保金的上限有規定..歹徒也不是現行犯。

法官若只會依自心證這才是司法可悲之處!
馬德烈逼


台灣的法官,真的該有退場機制!!!!
壞人都有人權,受害者都沒人權?這是啥鬼
?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人肉一下,把它綁起來給十個人雞奸一下。

discoby wrote:
日前日本女大生 被一...(恕刪)

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還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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