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恐龍法官比壞運將還可惡


fishbird wrote:
大家都一致性的去批評...(恕刪)


因為恐龍法官的家人沒有被惡狼強姦過啊!
大家與其在這討論,還不如打電話給立委或議員表達抗議吧!
反正明年的一月也可以好好修理政府了。
建議把這些恐龍鄉民送到古時候
那種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抓起來關的年代
保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supersunday7776 wrote:
律師能鑽法律漏洞

法官就不能倒背如流的引述適當法條來定罪?

難道律師頭腦比法官好?

...(恕刪)


律師講白一點就是想盡各種辦法替當事人辯護!要打贏官司就有 很多很多律師費!

而法官只負責審案!法官頭腦也沒有比較差!而且法官是只看證據的 並不負責辦案而且官司輸贏甘法官屁事阿!薪水還不是照領


但律師就不一樣了!難不成還要跟法官說 對 這當事人有罪 直接關起來! 沒有這種辯護律師的阿!


律師本來就是一個很爭議的行業 因為相同案件 如果角色不同 可以有不同講法! 當然是站在對當事人有利那一方
「10億檢座」 井天博涉貪賺10幾億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6859076.shtml#ixzz1k0mvTp4r
--------------------------
前幾天才有檢察官逼女證人上床被判刑
今天又有這個新聞
台灣到底有幾個這種恐怖檢察官
老百姓的案件如果到這些人手上
是不是會被他們吃掉
連上法院伸冤的機會都沒有
乾脆再發動白玫瑰運動
聲討恐怖檢察官
還有
自以為是的檢察官

fishbird wrote:
大家都一致性的去批評...(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