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wen3536 wrote:要告就去告要回報就去回報還特別發文嘰嘰喳喳一點魄力都沒真是白.....吃飽撐著+1期待你的報案三聯單...(恕刪) 白什麼???我聽不太懂欸!!!可以說清楚一點嗎???
BenSheets wrote:Re: 現在武嶺能去...(恕刪) 連這也要問?去告不就知道了。你買內褲也需要這樣問嗎?別人説不用,你就不穿內褲了嗎?看多了啦!那種文章貼越多行的,越是一張嘴。笑你不敢啦!
BenSheets wrote:Re: 現在武嶺能去...(恕刪) 兩個人私下吵架,沒有公然侮辱的問題,不知能告什麼,也不知道能不能告成但這樣公開私信,對方要告侵害著作人格權中之公開發表權,應該是一定告得成做這種事要三思,免得無法告人,還被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