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t4716 wrote:這是順應民意`,因為召妓男阿中得到全國最高支持度當選,所以...........不要懷疑!這是順應民意!...(恕刪) 召妓男素合法的,而且是贊助失足少女,這是功德啊!最重要的是,召妓男不是性侵害,不適用這個法條。謝謝指教。
ad5747 wrote:沒人要認真回答的樣子...(恕刪) 侵犯他人人權的人 他的人權就要被適當的削減不然光顧一個加害人的人權被害人和其他以後可能會變被害人的人權在哪?判太輕 沒人怕判太重 又說會有報復性行為那乾脆不要法律了 你覺得如何?
新清烏龍屁 wrote:為什麼白玫瑰(性侵害防治法修正草案)法案未能通過壓?是卡在哪邊?印象中這法案有一段時間了耶!!怎還在這等待中??哪為什麼奢侈稅法案可以馬上通過然後上路?...(恕刪) 樓主您得問國會最大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