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白玫瑰(性侵害防治法修正草案)法案未能通過壓?


Bert4716 wrote:
這是順應民意`,因為召妓男阿中得到全國最高支持度當選,所以...........不要懷疑!這是順應民意!...(恕刪)


召妓男素合法的,
而且是贊助失足少女,這是功德啊!

最重要的是,召妓男不是性侵害,
不適用這個法條。

謝謝指教。

ad5747 wrote:
沒人要認真回答的樣子...(恕刪)


同意你的看法
如果訂定太過嚴苛的法律
只怕以後性侵犯會變本加劇,乾脆殺死被害人
或者乾脆豁出去連續強暴婦女,因為性侵犯等同殺人罪的刑期的話


ad5747 wrote:
沒人要認真回答的樣子...(恕刪)

侵犯他人人權的人 他的人權就要被適當的削減
不然光顧一個加害人的人權
被害人和其他以後可能會變被害人的人權在哪?
判太輕 沒人怕
判太重 又說會有報復性行為
那乾脆不要法律了 你覺得如何?

Bert4716 wrote:
這是順應民意`,因為...(恕刪)


可以來點新鮮的嗎 .

只會轉移焦點 .

又提起救援王的兒子了 . 是要用幾次啊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新清烏龍屁 wrote:
為什麼白玫瑰(性侵害防治法修正草案)法案未能通過壓?
是卡在哪邊?印象中這法案有一段時間了耶!!怎還在這等待中??
哪為什麼奢侈稅法案可以馬上通過然後上路?
...(恕刪)


樓主您得問國會最大黨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好像是牽連甚廣吧!?

其實當初就別讓人覺得好像沒問題一般,現在才來說沒那麼簡單.....

GKKSWAE wrote:
侵犯他人人權的人 他...(恕刪)

那犯罪一律死刑你覺得如何

ad5747 wrote:
那犯罪一律死刑你覺得如何...(恕刪)


舉雙手贊成啊!
台灣人太多了,殺一些人也不錯。

pingyingtu wrote:
舉雙手贊成啊!台灣人...(恕刪)


那乾脆台灣所有男的全部抓去槍斃
就不會有性侵犯了,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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