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boytwn wrote:
他的阿公和前陣子報的...(恕刪)


上面有網友說了,你只要能搞定大房接受小的
小的願意沒有名分和你在一起,那就沒有你說的重婚問題

每人房子一棟、轎車一台、出入有司機、傭人,每個月都有買菜錢,購物零用金另計

cowboytwn wrote:
既然法律不承認,請問...(恕刪)

cowboytwn wrote:
既然法律不承認,請問...(恕刪)


既然法律不承認,請問為何小老婆們又可以分遺產呢?
法律保障小老婆和非婚生子女們可以分遺產,當事人又未觸犯重婚罪,不用受刑罰。

========
誰跟你說小老婆可以分遺產????
只有小孩可以分 不管是婚生 還是非婚生子女 都可以分
littlesnow wrote:
既然法律不承認,請問...(恕刪)

當事人如還未死,未經元配知曉的非婚生子女吵著要財產或曝光於媒體,就是證明此人犯了重婚、通姦罪,法律有處罰當事人嗎?

此企業界小開們常鬧的新聞比比皆是,非告訴乃論喔....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cowboytwn wrote:
既然法律不承認,請問...(恕刪)


非婚生子女們可以分遺產應該沒有可議之處,不然不負責的父親難道可以因為沒結婚就不養小孩嗎?

王永慶過世時,他的原配分到一半,其他的才是子女分,小老婆部份參照「被繼承人(即死者)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並不是能堂而皇之的和大老婆一樣分一半走


cowboytwn wrote:
當事人如還未死,非婚生子女分了財產或曝光於媒體,就是證明此人犯了重婚、通姦罪,法律有處罰當事人嗎?

此企業界小開鬧的新聞比比皆是,非告訴乃論喔.......(恕刪)


通姦罪當然是告訴乃論啊 小老婆不一定都有結婚啊,同居可不能說重婚

Mask W wrote:
他老婆李晶晶那麼漂亮...(恕刪)


顧眼睛

你小孩子不懂啦
我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spst
冷茶 wrote:
小老婆不一定都有結婚啊,同居可不能說重婚...(恕刪)

所以在台灣無重婚的問題

冷茶 wrote:
他老婆李晶晶那麼漂亮...(恕刪)



重婚??? 結婚有其要件 不是上床 生小孩了 就是結婚

以前要有公開儀式 兩人以上證人 才算
現在採登記制 應該不會有人犯重婚罪了吧

至於通姦 只有配偶能提出告訴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通姦罪及相姦罪,須告訴乃論(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且非配偶不得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但如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告訴(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

又告訴乃論之罪,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時起,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依告訴不可分原則(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對配偶或第三者之一提出告訴,其效力及於另一共犯,例如夫與另一女子通姦,妻如僅對夫提出告訴,其告訴之效力及於該女子,如妻僅對該女子提出告訴,其告訴之效力及於夫。



cowboytwn wrote:
所以在台灣無重婚的問...(恕刪)


你有錢

基本上沒有任何罪搞得到你

是非常有錢那種哦
我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spst

littlesnow wrote:
重婚??? 結婚有其...(恕刪)


唉,你引言引錯人了,這句不是我寫的
還是01怪怪的?最近常有人被引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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