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疏失不應由 台大醫&成大醫 來承擔 衛生署 踹共


marrisawang wrote:
我一直很不明白,愛滋...(恕刪)


1.你懂不懂什麼叫"人權"人人人人權..........(以上為人權團體的說法)
2.誰希望愛滋病患像以前痲瘋病集中營一樣.被集中管理(這是愛滋病團體跟家屬的心聲)...
3.這集中營設在你家附近要不要?我也不希望他設在我家附近.(這是你我的心聲)....

marrisawang wrote:
我一直很不明白,愛滋...(恕刪)


很多愛滋病患是潔身自愛可以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生活
不要把他們妖魔化好不好
你集中起來是要他們脫離社會嗎

管理這群人是絕對要訂出一套方法
但絕對不是集中起來好嘛.....
集中?
如果集中那等於又搞一個「樂生」出來了。
要集中,那建議先把立委全部輪流分配到中國「愛滋村」去考察一下。

marrisawang wrote:
為何不能把全台的愛滋病患集中起來"照顧",...(恕刪)


您覺得 哪個地方比較適合來收容這些人



andy9999 wrote:
愛滋病患器官移植事件...(恕刪)


全民DNA資料庫都有人反對了,更何況是這個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honwen2157 wrote:
全民DNA資料庫都有人反對了,更何況是這個 ...(恕刪)


怕被查出來 呀

我想可能有人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指的是集中照顧, 大家都知道生病的人需要得到特別的照顧才好.
雖然愛滋病友並沒有繳比一般人多的稅,但畢竟是我們的同胞,我們也尊重他們的人權.
人數這麼多的話形成一個城鎮都足夠了.照樣可以工作和生活.
聚集在一起生活,病友才不會感到孤獨或恐懼(例如怕被發現被排斥之類)
雖然在美國有發生過愛滋病人故意散播病毒和數以百計人上床的實例,
也曾看過美國電影裡常有人拿"我有愛滋病"來威脅別人,
但我相信台灣人都是很有愛心的.
個人希望政府能提供一個很好的環境(例如山上或海邊...)
建立一個全方位照顧病友的環境.
一方面也可避免感染人數一直在上升, 其中包括有些不知情被傳染的.
有人主張保障愛滋病友的人權, 這一點我實在有疑問, 難道別人沒有保障自己遠離病毒的人權嗎?
如果面對的是一個拿刀拿槍的人,我們至少知道要找掩護來保護自己.
新聞也報了,連醫生都莫名其妙被....
如果集中照顧可以降低無辜被感染的人數,集中照顧顯然應該納入考慮,即使要花納稅人的錢.



marrisawang wrote:
我一直很不明白,
愛滋病人的人權(顯然是極少數)比其他大眾(顯然是絕大多數)的人權重要嗎??
如果是這麼容易傳染且嚴重的疾病,
為何不能把全台的愛滋病患集中起來"照顧",
現在感覺是社會上不知何處有很多不定時炸彈不知何時會爆開,
連醫生工作都要提心吊膽的.
marrisawang wrote:
...(恕刪)...
這一點我實在有疑問, 難道別人沒有保障自己遠離病毒的人權嗎?
...(恕刪)...

我們連遠離塑化劑、電磁波、核能污染、全球人口過多 ... 等的人權
可能全都沒有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衛生署說, 每年約210人器捐. 所以, 忙不是藉口, 我倒覺得是, 可能是那種期盼很久終於又有人要器捐了的"振奮"讓移植團隊想趕快搶時間完成(器官有存活期限的), 以致忘了冷靜確認再確認. 加上捐贈者並不是老早就自己決定要捐, 而是家人在確定其腦死後, 可能臨時想到, 然後移植團隊又離捐贈者很遠...結果造成時間非常緊迫報告也沒仔細聽清楚就上路了, 因為大家已然進入備戰狀態盤算著要如何進行移植.

如果說有人要負最大責任, 個人認為檢驗師要負最大責任, 因為愛滋捐贈者畢竟是少之又少, 而且千萬不可進行移植, 如果他像當初驗出塑化劑的那位檢驗師一樣"雞婆", 一再跟協調師講"這個絕對不能移植喔! 除非受贈者也是愛滋病患..."直到協調師回覆"好好好我知道了 我會跟醫師講", 才鬆一口氣. 而不是只是講個"reactive"也沒有特別加重語氣..

就不會有這種憾事了.
衛生署要負最大責任, 這個aids患者全國居然只有"新竹市衛生所"和他本人知道,
只要一跨區生活, 沒人知道他的情況, 我們居然沒有高危險疾病患者的資料庫...
若像警政署一樣, 重大要犯管你台北犯案跑到屏東一旦被抽查到證件就可以抓到.

這哪有難的, 什麼隱私不隱私, 又不是公開給民眾查, 政府都電子化了,
此案若有系統可以統一查詢根本不用檢驗, 直接送太平間準備後事了,

(但檢驗工作不是要很嚴謹, 這些人怎馬馬虎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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