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it1992 wrote:退休金這個問題大家都在問。 能不繳嗎?呃,有請專業的。 這個我之前有查過相關的資料好像是單身不繳不會罰但結婚後不繳會罰配偶罰到積欠的都繳清為止(真他娘的夫債妻還妻債夫還的怪邏輯,但法律就真的這樣訂 很蝦)不知道後來有沒有修法總之國民年金就是個惡法我也不諱言我沒工作以來從來就沒繳過我就是要跟政府耗看誰先玩不下去繳國民年金給政府去投資(大部分都拿去投資股票,類似退休基金的操作)退休後再把錢慢慢拿回來而不是造福弱勢族群有意義嗎?一點都沒有!都沒工作哪來的退休?胡扯蛋而且最重要的是你繳的幾乎不太可能全部拿回來你死掉之後剩下沒領完的怎麼辦?我之前查的印象是沒有明文規定相當沒有保障
apachi64d wrote:習慣就好Welcom...(恕刪) 國民年金我是不清楚!但健保這部份我是覺得一定要繳!大家如果去醫院掛號是完全自費不用健保的話那金額高得嚇人!!!雖然樓主幾乎沒進過醫院!但這就是一場賭博!!問題就在於…輸不起啊~!!!!!
雅痞 wrote:國民年金我是不清楚!...(恕刪) 健保這招我吃過。之前被車禍撞到,自己去醫院照X光和拿止痛藥,掛半夜急診。拿了兩包三天的分的止痛藥,藥單開出來,2000多塊。雖然之後拿健保卡可以退錢,但是看到那兩千多塊整個把我嚇傻了我...
平成快槍俠 wrote:總之國民年金就是個惡法我也不諱言我沒工作以來從來就沒繳過我就是要跟政府耗看誰先玩不下去 正解~我也覺得國民年金只是個『人頭稅』(美其名說是幫你存未來的退休金)挑明了你滿25歲沒工作就得給我乖乖繳目前是沒罰則啦~但是號稱你未繳納的部份,會加計利息一直追討下去~以後就不知道了!我之前的 4 期也給他擺爛中~根本不想理他!誰去跟他賭 2~30 年後的 3000元/月 啊!這政府的財政已經爛到底了~說難聽點,勞保不是搞到也沒錢了!所以現在一直廣告要大家不要勞保退休金『一次領』,可以用『分期領』說好聽的是說『分期領可以慢慢領到死』,可卻是一種幌子~重點是因為勞保沒錢啦~如果大家都『一次領』...那勞保就要倒了!勞保都搞不好了~還奢望國民年金~別笑話人了!誰知道 2~30 年後他們有錢付給乖乖繳國保的人民嗎?跟他賭,我還不如自己存咧!~這叫社會福利~狗屁!(但我覺得健保是社會福利沒錯~所以當時是乖乖繳囉!)
我7月18號進公司,但國民年金的帳單內6、7月...要繳二個月的錢~我7月的薪資單內已經扣掉勞保費。我今天打去問國民年金..我:我7月薪水已經扣掉勞保費了,為什麼還有7月份要繳?對方:因為你是18號有工作,所以公司是扣18號到月底,所以1號到17號是沒繳勞保費,而且帳單是按月寄送的。我:所以如果我是2號進公司,我也是要為.......了1個「1號日」,再繳一個月的國民年金?!對方:是的.我:(內心)oxoxoxoxoxo................[我什麼都沒說話,她說完我直接切掉通話]我都不知道工作順利到滿15年、或者活到65歲...沒事幹嘛還要我為了17天再多繳一個月費.............我不要繳了.~
我也在失業中,健保我有繳,因為服役未滿10年,所以沒變成榮民~榮民是指服役10年以上的軍人,榮民失業不用繳健保錢,不過有工作的話,雇主好像還是要幫榮民付健保錢,這點可能需要有請榮民的雇主說明~不過我服役超過5年,服役滿3年有退伍金,滿5年有軍保金,領過軍保金就不用繳國民年金,這是現行作法~不過以後據說會修法,服役未滿15年,失業都要繳國民年金,似乎已排入立法院議程~至於健保的狀況,說實話:收支只會越來越差,最多打平~所以我也不能保證,以後的榮民失業,需不需要繳健保費或是部分比例負擔,畢竟水電也已經不對軍人實施半價,好像是一定度數下打七折或八折,度數超過就是全額繳清~至於最精采的部分,也就是我退伍的主因:軍人的終身俸或一次退休金可能會併入國民年金~神經病!我當然先退伍!國民年金幾歲才能領?領多少?領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