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可以用全民納稅錢半買半送土地給當初只買地上權"房屋"的少數人?

隨便啦
看廉政署...........就知道了

反正我無所謂了

smartelmer wrote:
看新聞報導臺北市有部...(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martelmer wrote:
好誇張的情形喔
但大家好像漠不關心
感覺大家對政府的監督標準不大一致
有時小事化大有時大事化小
很奇怪
難怪國家社會這麼亂...

不是不關心,上流社會,高關財團控制言論的方法就是媒體,就自然默不作聲

上次詐欺犯送回台灣事件,光看網路拼命砲轟詐欺犯,媒體卻一個勁幫詐欺犯說話,就知媒體反應並不等於民眾反應了

seth_4 wrote:
人一但覺得自己正義了...(恕刪)


人可以貪,算你有本事
但是請別嗜血,人性的扭曲莫過於此.
解決這件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公告地價調高到與市價相同

公告地價低稅收少,這也是個超級大錢坑,收了國家會富裕很多

此外財團與官員就不能勾結,用都更、工業區、學校用地等名義,低價強制徵收民間土地,炒作牟取暴利。

不過這麼一來,檯面上所有政客都會反對吧!剝削百姓本來就是他們當政的目的。



亮哥+ wrote:
講農舍這等小事就一堆...(恕刪)


非常讚同你的看法
給你



搓掉了,合法了.....

可怕的不是目無法紀....

可怕的是在體制內亂搞....

這種比違法亂紀更恐怖。

違法亂紀,還有法可以辦,
這種會跟你說「一切合法,謝謝指教」,你也奈何不了他。
當初看到這個新聞也是一陣錯誤
不過搜尋一下相關新聞
好像市府又打退堂鼓了

雖然是正確的決定
但是反反覆覆的政策
讓人搖頭
之前看新聞是說,當初是當作國宅賣,
但法律規定國宅沒有只賣地上權的,
所以現在只要住戶補當初少給的土地費就可以了,

也就是賣的時候市府就違法了,當然不敢大小聲了


smartelmer wrote:
看新聞報導臺北市有部...(恕刪)


這樣才有機會在4年內快速的回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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