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可以用全民納稅錢半買半送土地給當初只買地上權"房屋"的少數人?

看新聞報導臺北市有部分國宅於早期出售地上權的房屋給少數民眾
也因只含地上權所以價格特別低
現在房價漲了
那些當初用低廉價格買地上權的現在要求臺北市要給土地
雖說他們口頭說願以市價買
但最後所謂的市價可能也只是公告現值那種超低價格
更扯的是臺北市議會和臺北市政府都通過了
怎麼可以這麼扯?
那大家是否都可以用2-30年前的價格買臺北市的地或公告現值買進?
這新聞如果是真的
那真是太超過了~繳稅竟讓政府這樣圖利少數人
吃相真難看
那以後101或京站那種地上權的案子
廠商是不是都可以要求用公告現值補買土地了?

土地到手後下一步就是要求要都更了~~~~

扯扯玲 wrote:
土地到手後下一步就是...(恕刪)


對阿 兩邊又有的分了 真好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smartelmer wrote:
看新聞報導臺北市有部...(恕刪)


很多事情都是這樣的....依法....依法...就會沒事....

但是這種合法,說真的...不多說了...
這種文章,發到房地產綜合版會比較適當.
smartelmer wrote:
看新聞報導臺北市有部...(恕刪)

smartelmer wrote:
看新聞報導臺北市有部分國宅於早期出售地上權的房屋給少數民眾


我記得內政部不是說不行嗎??
還是又翻案了??

smartelmer wrote:
看新聞報導臺北市有部...(恕刪)


這種事台灣太多了
在台灣很多事是有膽量的人夾去配
守法的人反而該死
請GOOGLE
""錢坑法案""
這錢坑只有一些人能享用
但卻是全民買單
好誇張的情形喔
但大家好像漠不關心
感覺大家對政府的監督標準不大一致
有時小事化大有時大事化小
很奇怪
難怪國家社會這麼亂
這種案例真的很多,像三總那兒河堤旁邊的一大片公寓國宅,只花少少的錢(公定地價)就取得土地所有權了,以前的同事在那兒有三間屋,雖然三間屋都小小的,可是因為巷子忒寬大,土地持份大的咧!

亮哥+ wrote:
講農舍這等小事就一堆...(恕刪)


人一但覺得自己正義了 無薪假 餓肚子 做外勞都可以不管
我最實際 誰能讓我等死薪水上班族加薪賺爽我就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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