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晚上一點還有蛇可以抓啊?

samlu28 wrote:
我想~公務員服務法第...(恕刪)


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
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
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本人並未代表任何機關談論 這點請先搞清楚 還有公務人員服務法第4條 他所指的是機密

該案件 為可公開查詢的事情 並未違反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17 條 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
,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這一點已經不成立了 且該地圖顯示地為巷 並沒有把報案人的地址姓名 電話公布出來

這就不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請你先搞清楚


且本人並非在彰化縣消防局任職 並不代表任何機關發表 只是就你說的為你解答

懂嗎?

法條是看事情用的 並不是以篇概論 希望你能諒解



且再次申明 他這是方便民眾查詢 自己所報案紀錄 以及處理就度 多關心公務人員 不是一昧打壓
不好意思,我看的到討論,您實在是不需要再以私人訊息傳給我,謝謝!

上頭的回覆中所提到的公務員及公務機關指的是消防局,並非指此大樓中的任何一位,很抱歉造成您的誤會。

至於其他~沒有人在打壓公務人員,只是提出一個提醒,一個很容易被忽略的提醒,不是只有消防單位,任何可以擁有他人資訊的公立、私立單位都一樣需要小心,不要無意中讓這些資訊被透露出去,造成他人的困擾,雖然透漏的只有完整住址,雖然還順便把這住址的報案原因也透露出來,但這已經足夠有心人拿來使用。

我也不是消防人員,更不是什麼公立、私立機關的人員,我只是個被詐騙集團騷擾的很煩的百姓,所以是個看到這樣完整地址都被公佈的資訊就惶恐起來的膽小鬼。
samlu28 wrote:
不好意思,我看的到討...(恕刪)


你好像沒看清楚回文...

到底哪裡有「完整地址」?我不覺得某路的「九巷」就等於是「詳細的地址」,一條九巷可能有N間房子。一個交叉路口,周圍也不可能只有一間而已。

如果包含路名就等於完整地址的話,那乾脆叫消防局只能公佈案件發生地為彰化,路名/村鎮名皆不能公開...
DACport, ATH-A900X Ltd, Philips X1, DT880/600, HD650, IE8, SCL5, SE420, GR07

火燒孤寮 wrote:
這個如果不是真的有隱...(恕刪)



我不知道為什麼版主要把某些字特別標示出來

既然你有懷疑~就請你直接去檢舉~不知道貼到網站上的用意為何?


samlu28 wrote:
不好意思,我看的到討...(恕刪)


不懂為啥說法不一 一開始你說樓主 現在又說不是

且他的地址真的沒有顯示全部 並沒有違反任何法令

只是希望你更改你的留言 改進而已

就這樣 如果覺得該公務單位有不妥

歡迎檢舉~謝謝

小魚111 wrote:
你好像沒看清楚回文....(恕刪)


那個消防局網頁裡的其他案件是有完整住址的(EMT119提供的網頁),我點進去看的時候嚇了好大一跳。
不過要謝謝您的提醒,我是把此樓和網頁給混在一起了,沒有說清楚是我的不對。

EMT119 wrote:
不懂為啥說法不一 一...(恕刪)


說明一下,一開始以為樓主是消防人員,所以想說提醒他一下,後來經過您的說明以及樓主自己表示他不是消防人員,我才知道那是彰化自己放在網頁上面的資訊,所以後來的回覆是指彰化,但是我在回文中並沒有對此說清楚,讓您誤會,這是我在說明上的錯誤,在此跟您說聲抱歉。

至於檢舉~我想應該不需要用到<檢舉>這麼嚴重的方式,但我會試著建議看看,不然被詐騙集團騷擾真的是很煩心的事情。

小魚111 wrote:
我不覺得有洩漏個人資...(恕刪)



疾病部分的地址可能有疑慮吧..

火災 方圓幾公里都看得到 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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